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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您的共享空間易於存取
請遵循我們的無障礙規則,為您的企業使用人行道或停車道。
如果您申請使用人行道或停車道進行商業活動,則必須遵守我們的規定,以確保該空間的無障礙通行。請參閱《共享空間設計手冊》 ,以了解共享空間的完整無障礙要求。

無障礙座位區示意圖。點擊此處放大。
無障礙人行道座位區現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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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筆直、暢通的行進路線
人行道共享空間必須在整個物業臨街面(如果適用許可證,包括相鄰物業)始終保持至少6-8英尺寬的連續無障礙通道,且不得有任何障礙物。對於無法使用6-8英尺寬通道的特殊情況,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核,此例外情況需在註冊審核過程中獲得公共工程無障礙通道協調員的批准。
在人行道內,也必須提供一條無障礙路線。無障礙路線寬度是指從任何共用空間元素到最近的障礙物(包括現有公用設施、標誌、電線桿、樹井等)、景觀區域、路緣或其他限制行人通行的元素的距離。無障礙路線寬度不得小於 6 英尺(約 1.8 公尺)。根據舊金山「更佳街道」計劃,無障礙路線不應蜿蜒曲折,而應為一條筆直的通行路徑,以便行人能夠輕鬆地沿著整個街區通行。
您不得阻止:
- 路緣坡道或行人穿越道
- 門
- 車道
- 消防通道
- 消防栓或立管等消防局連接裝置
- 入口門禁系統
- 公車站旁的人行道、藍色路緣或白色路緣
使用人行道分流裝置
您的商家必須在戶外用餐區兩側設置行人導流板,引導行人繞過營業區域。人行道內的物體不得超出導流板的深度。導流板必須:
- 至少 30 英吋高 (H)、12 英吋寬 (W)、24 英吋長 (L)
- 距離地面至少 24 英吋的固體
- 堅固、穩定、足夠重,因此不會翻倒或被風吹走
- 透過對比色,視障人士也能清楚看見。
- 每天下班後可移除
- 與建築物齊平約 90 度
- 無廣告

有一張可進入的桌子
申請人必須為每種類型的共享空間提供至少一 (1) 張可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無障礙餐桌。無障礙用餐區應分散在每個共享空間內(小公園座位至少 1 個,人行道座位至少 1 個),並根據《加拿大商業規則》第 11B 章為每種功能區域的座位類型設置。
該表必須:
- 高度在 28 至 34 英吋之間
- 從地板到桌子底部至少有 27 英寸的空間
- 桌下留出至少 19 吋的膝蓋空間
- 每個座位總淨地板空間為 30 英寸 x 48 英寸
- 距離最近的障礙物至少 4 英尺
- 有顯示國際無障礙標誌的標籤
您必須確保有一條可到達桌子的路線(請參閱下面的平台)。

安全的懸垂植物或遮陽傘
- 雨傘高度不得低於 7 英尺(或 84 英吋)。雨傘不得延伸至緊急通道、消防梯平台或超出核准區域。
- 懸掛或高架物體必須距離地面至少 7 英尺(或 84 英吋)。
- 遮陽棚和天篷下的間隙應符合舊金山建築規範的要求。

懸掛電線和電纜
不允許使用纜繩坡道,因為它們會阻礙輪椅、助行器等的通行。
- 人行道或平台上的電線或電纜可能會造成絆倒危險並妨礙通行。
- 電線和電纜應懸掛在距離地面至少 7 英尺(或 84 英吋)的位置。

停車道通道
如果人行道空間無法滿足這些要求,則必須使停車道空間可通行。
公園小平台
提供直徑至少 60 英吋且完全位於平台內的輪椅轉彎空間。您必須提供以下任何一個服務:
- 路緣和人行道的最大重疊距離為 12 英吋。
- 或依照加州建築規範 11B 進行 T 型轉彎。
您還必須提供:
- 30 x 48 英吋的淨地板面積。
- 從輪椅座位區的前緣到桌子或櫃檯至少需要 4 英尺的操縱空間。
您的平台必須:
- 耐用且狀況良好
- 與人行道齊平
- 允許排水
- 被封閉
- 擁有無障礙通行通道
- 設有輪椅轉彎空間,
- 有輪椅著陸
無障礙路線必須將人行道透過無障礙入口連接至甲板表面、輪椅轉彎空間和輪椅座位區。
坡度超過 5% 的街道
如果您的企業在坡度超過 5% 的街道上獲得共享空間許可證,您將在許可證中收到額外的無障礙資訊。
無障礙區域的坡度和橫坡度不得超過2%。在某些情況下,平台或甲板可能有助於滿足坡度和橫坡度的無障礙要求。
您必須採取適當的措施以確保可及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