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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傳統企業的立法

了解旨在幫助舊金山傳統企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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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商業區*、社區商業交通區*、唐人街社區商業區*、唐人街遊客零售區*和唐人街住宅社區商業區*,更換原有商舖需取得有條件使用許可。該法規有效期為18個月。

532-24號決議

文件編號 240909

頒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1 日

米申-卡列24特殊用途區

在 Calle 24 特殊用途區,任何新的非住宅用途,如果其緊鄰的前一個用途是傳統商業用途,則需要獲得有條件使用授權,但以下情況除外:

(i)自新用途申請提交之日起,該非住宅空間已無人居住且未向公眾開放三年或以上;或

(ii)舊企業已自行從舊企業註冊處移除或被移除的情況。

BOS 檔案 170028

生效日期:2027年3月31日

北海灘

北灘社區商業區*,任何新的非住宅用途,如果其緊鄰的前一個用途是傳統商業用途,則需要獲得有條件使用授權,但以下情況除外:

(i)自新用途申請提交之日起,該非住宅空間已無人居住且未向公眾開放三年或以上;或

(ii)舊企業已自行從舊企業註冊處移除或被移除的情況。

BOS 檔案 250682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波爾克街

波爾克街鄰裡商業區*,允許將一家老字號雜貨店的零售店面合併。

條例 011-23

文件編號 221023

頒布日期:2023 年 2 月 9 日

波爾克街和唐人街

波爾克街社區商業區*,允許將街角地塊上的老字號商店合併。在唐人街混合用途區*,老字號餐廳不受面積限制。

條例 197-21

文件編號 210600

頒布日期:2021 年 11 月 5 日

波爾克街和太平洋大道

波爾克社區商業區*和太平洋社區商業區*,取代傳統企業需要獲得有條件使用授權。

條例 205-17

文件號 170418

頒布日期:2017 年 11 月 3 日

*在舊金山房產資訊地圖中輸入地址,以查明該地址是否位於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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