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申-卡列24特殊用途區
在Calle 24 特殊用途區,任何新的非住宅用途,如果其緊鄰的前一個用途是傳奇企業,則需要獲得有條件使用授權,但以下情況除外:
(i)自新用途申請提交之日起,該非住宅空間已無人居住且未向公眾開放三年或以上;或
(ii)舊企業已自行從舊企業註冊處移除或被移除的情況。
生效日期:2017年3月31日
米申街
在米申街社區商業區,任何新的非住宅用途,如果其緊鄰的前一個用途是傳奇企業,則需要獲得有條件使用授權,但以下情況除外:
(i)自新用途申請表提交之日起,該非住宅空間已無人居住且未向公眾開放三年或以上;或
(ii)傳奇企業已自行從傳奇企業註冊處移除或以其他方式被移除。
北海灘
在北灘社區商業區*,任何新的非住宅用途,如果其緊鄰的前一個用途是傳統商業用途,則需要獲得有條件使用授權,但以下情況除外:
(i)自新用途申請提交之日起,該非住宅空間已無人居住且未向公眾開放三年或以上;或
(ii)舊企業已自行從舊企業註冊處移除或被移除的情況。
波爾克街
在波爾克街鄰裡商業區*,任何新的非住宅用途,如果其前身是傳奇企業用途,則需要獲得有條件使用授權,但以下情況除外。
(i)自新用途申請提交之日起,該非住宅空間已三年或三年以上無人居住且未對外開放,
(ii)該傳奇企業已自行從傳統企業註冊處移除,或已被其他方式從傳奇企業註冊移除,或
(三)傳奇企業屬於一般雜貨店用途,並且被另一家屬於一般雜貨店用途的業務所取代,並且僅當現有的一般雜貨店用途擴展到同一地塊上的建築物時才適用。
波爾克街和唐人街
太平洋大道
在太平洋社區商業區*,任何新的非住宅用途,如果其緊鄰的前一個用途是傳奇企業,則需要獲得有條件使用授權,但以下情況除外:
(i)自新用途申請提交之日起,該非住宅空間已無人居住且未向公眾開放三年或以上;或
(ii)傳奇企業已自行從傳奇企業註冊處移除或以其他方式被移除。
*在舊金山房產資訊地圖中輸入地址,以查明該地址是否位於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