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費用
報銷申請必須針對在舊金山境內發生的營運費用,而這些費用必須在您的撥款協議中列明。
營運費用可能包括:
- 總薪金及薪資(含稅)(發展/籌款人員除外)
- 附加福利
- 每月租金或抵押貸款付款
- 活動許可或保險費用
- 計畫期間的交通和差旅費用*
- 設備租賃
- 禮堂/工作室出租
- 電話、網際網路或其他公用設施
- 廣告及宣傳費用
- 靜止的
- 辦公用品
*市政府可能會要求提供額外文件,以確保交通和差旅費用與主要資助的服務範圍相符。
工資通常是最大的日常營運支出。在報銷申請中,應將工資和其他大額支出項目列入其中,並扣除籌款或撰寫撥款申請人員或承包商的工資。
不符合條件的費用
報銷請求可能不包括與下列相關的個人或業務相關費用:
- 餐點
- 餐飲
- 住宿
- 籌款及教育活動
您不得提交與籌款相關的任何費用請求,包括:
- 您的開發總監(或以籌款為主要工作職責的其他員工)的薪資或福利
- 籌款顧問費
- 籌款活動場地租賃
- 參加任何旨在建立籌款能力的研討會或培訓的註冊費或出席費
此外,報銷申請不得包含以下內容:
- 資本支出
- 逾期付款將收取罰款、滯納金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