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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餵食政策和實踐

L-09

政策: 1 歲以下的嬰兒在托兒期間,將以母乳或市售的強化鐵嬰兒配方奶粉作為其主要營養來源。 

母乳和配方奶將安全儲存、製備和供應。

目的: 為了確保所有嬰兒都能獲得安全營養的餵養,從而實現最佳的生長發育。在這個脆弱的時期,不當或不足的餵食會損害嬰兒的健康和大腦發育。 

程式:

  1. 嬰兒至少每 4 小時餵一次母乳或配方奶,如果出現飢餓信號或按照計劃規定,則應更頻繁地餵奶。
  2. 嬰兒餵奶時必須隨時抱著。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嬰兒用奶瓶支撐奶瓶,不允許嬰兒抱著奶瓶走路,也不允許嬰兒抱著奶瓶睡覺。
  3. 餵食固體食物時,應始終讓嬰兒端坐在高腳椅上或餐桌旁。
  4. 奶瓶絕對不能用微波爐加熱,無論是母乳還是配方奶。
  5. 將奶瓶放入熱水中溫熱,或使用暖奶器。
    1. 母乳絕對不能搖晃,而應該輕輕旋轉奶瓶混合均勻。搖晃母乳會破壞其中的活性白血球和免疫成分。 
    2. 奶粉可以搖晃。事實上,搖晃奶粉有助於它更好地與水混合。
    3. 用幾滴水滴在手腕上測試溫度。 
    4. 母乳和配方奶都可以冷飲、常溫飲用或溫飲。 
  6. 對於經常在奶瓶餵食後吐奶的嬰兒:
    1. 餵奶後盡量讓寶寶保持直立姿勢約 20 分鐘。避免在餵奶後立即讓寶寶平躺或進行俯臥訓練(睡著的嬰兒仍需要平躺)。 
    2. 實行「響應式餵食」以減少吐奶(參見L-12和L-13)
    3. 盡量減少寶寶吞嚥奶瓶中的空氣。記得給嬰兒拍嗝。
    4. 如果吐奶量大且頻繁,應通知家長/法定監護人,並建議其帶孩子去看醫療保健提供者。 

母乳/人乳餵養

  1. 有關重要詳細信息,請參見 L-10 部分。
  2. 所有母乳都應貼上標籤,註明嬰兒姓名和擠出日期。
  3. 新鮮擠出的母乳可以儲存:
    1. 室溫放置 4 小時(如果是當天早上新鮮泵出的幫浦)
    2. 放在裝有冰袋的保溫袋中 24 小時
    3. 冷藏最多可保存 4 天
    4. 冷凍保存長達1年
  4. 解凍後曾冷凍過的人乳可以儲存:
    1. 解凍後在室溫下放置2小時
    2. 解凍後放入冰箱冷藏24小時
    3. 可以在冰箱中解凍,也可以將袋子/瓶子放入熱水中解凍。
    4. 解凍後的牛奶絕對不能再冷凍。
  5. 如果嬰兒用奶瓶喝奶但沒有喝完,奶水必須在 2 小時後倒掉(而配方奶粉只需 1 小時)。

配方餵養

  1. 有關重要詳細信息,請參見L11節。
  2. 本中心僅提供或接受市售配方奶粉。不提供也不接受自製配方奶粉。
  3. 配方奶粉應按照標籤說明進行儲存和配製。  
    1. 對於大多數配方奶粉,通常每2盎司水加入1平匙奶粉。為了確保水量準確,應先將水倒入奶瓶,然後倒入奶粉。只有當奶粉湯匙上有半匙刻度線時,才可以使用半匙。切勿憑目測或估算半匙的用量。
    2. 配方奶粉與水的比例不正確會導致生長發育不足和營養不良、脫水、胃部不適或便秘。
    3. 奶粉可以用水沖調,放入冰箱冷藏可保存長達 24 小時。 
    4. 如果嬰兒用奶瓶喝奶但沒有喝完,配方奶粉必須在 1 小時後丟棄(而母乳則需 2 小時)。
  4. 未滿3個月、早產或免疫功能低下低下的嬰兒在沖調配方奶粉時可能需要採取額外的安全措施,例如用沸水煮沸以殺死奶粉中可能存在的細菌。奶粉並非無菌產品。更多信息,請參閱: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發布的“嬰兒配方奶粉與阪崎腸桿菌感染有關”報告。
  5. 1歲以上的健康嬰兒無需餵食嬰兒配方奶粉或“幼兒配方奶粉”,除非醫療保健提供者另有醫囑。 1歲後如何過渡到無配方奶粉餵養的計劃應與父母/法定監護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