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在市政廳舉辦民事結婚儀式或同居伴侶儀式

預約賓客人數在 6 人以內的現場儀式。不提供現場登記。

要知道什麼

資格

民事結婚儀式僅限 2 名未婚人士舉辦,雙方需於儀式前出示有效的加州結婚許可證正本。

該怎麼辦

您不能重新安排民事婚姻或同居伴侶儀式預約。您必須親自或透過線上預訂系統取消預約。您將無法拿回您的錢。

1. 預約

預約時,您必須透過信用卡支付儀式費用。 

結婚儀式預約時間為週一到週五上午 9:00 至下午 3:30,每半小時為一個時段。

您無法選擇儀式的地點。我們將根據可用房間為您分配一個房間。可能的房間包括我們的私人儀式室圓形大廳 在市政廳。

2.邀請賓客和見證人

您最多可邀請 6 名賓客。賓客包含任何攝影師、影片拍攝人員、孩童和見證人等。

若為公開結婚儀式,儀式期間需有 1 名見證人在場。 

若為保密結婚儀式,則無需見證人。 

*縣書記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無法擔任結婚儀式的見證人。您需要負責邀請專屬的見證人。

3.攜帶您的結婚許可證

儀式當天,請攜帶政府所核發的結婚許可證正本。您無法於儀式當天購買結婚許可證正本。

4.在當天出席儀式

請於預約時段的 15 分鐘前抵達現場。

民事結婚儀式應備妥下列項目:

  • 有效、可信且合法的政府簽發附照證件 (雙方)。
  • 有效、未過期且由加州縣政府核發的結婚許可證。恕不接受影本。
  • 若為公開結婚許可證,需有 1 名見證人在場。
  • 若為保密結婚許可證,則無需見證人在場。

獲得協助

地址

Office of the County ClerkCity Hall, Room 160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Monday to Friday, 8 am to 4 pm, Processing hours

Closed on public holidays

附加資訊

三藩市婚禮場地選項

https://sf.gov/information/wedding-venue-options-san-francis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