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為3歲以下兒童取得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可透過親自到場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辦理。

Office of the County Clerk

需要了解的內容

成本

$29

一份

時間

平均30分鐘

該怎麼辦

前往市政廳重要記錄辦公室,縣書記官辦公室,160 室,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舊金山,CA 94102

親自領取出生證明

現場申請出生證明。出生證明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出生於三藩市
  • 出生不到3年

申請者必須攜帶政府簽發的未過期、附照片的身份證件。我們將接受外國政府的身份證件。

付款方式: Visa、MasterCard、Amex、Discover、個人支票、匯票、銀行本票或現金。

我們對每次搜尋都收費,因此即使我們找不到記錄,您也需要支付費用。

為了節省時間,請攜帶已填妥的申請表。

透過郵寄方式取得出生證明

填寫表格

下載申請表。填寫表格。

獲得聲明公證

將您的表格交給公證人進行公證。 

您無需對資訊副本的申請進行公證;但是,您的證書上會印有「資訊:不是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郵寄申請

您必須包括:

  • 您的申請
  • 經過公證的宣誓聲明
  • 預付郵資並寫好地址的回郵信封
  • 匯票、銀行本票或個人支票,每份 29 美元

郵寄至:

舊金山公共衛生部
人口記錄辦公室
格羅夫街101號,105室
舊金山, CA 94102

您應該會在 5 到 10 個工作天內獲得出生證明。

如果您需要盡快取得證書,請附上預付的自備地址快遞信封(USPS、UPS 或 FedEx),而不是自備地址並貼有郵票的信封。 

Special cases

為他人取得出生證明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也可以申請辦理經核證的出生證明授權副本:

  • 持有核證過的法院命令
  • 持有效授權書
  • 為授權律師 (持證明文件)
  • 為執業收養機構 (持有棄養令)
  • 為另一政府機構工作 (持工作證件以及授權主管核發的信函)
     

修正或修改出生證明

修正或修改出生證明必須向州政府提出申請。前往加州公共衛生部的網站以進行申請。

誰能取得出生證明

您可為以下人士申請辦理經核證的出生證明授權副本:

  • 您本人
  • 您的孩子
  • 您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或向州政府登記有案的家庭伴侶

任何人都可以索取出生證明的參考副本。

聯絡我們

地址

Office of Vital Records101 Grove Street
Room 105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Mon to Fri, 8 am to 4 pm

Closed on public holidays.

電話

重要紀錄辦公室415-554-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