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為3歲以下兒童取得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可透過親自到場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辦理。

要知道什麼

成本

$29

一份

時間

平均30分鐘

該怎麼辦

親自領取出生證明

前往公共衛生部生命記錄辦公室。

現場申請出生證明。出生證明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出生於三藩市
  • 出生不到3年

申請者必須攜帶政府簽發的未過期、附照片的身份證件。我們將接受外國政府的身份證件。

您可以透過 Visa、MasterCard 或現金支付。您也可以透過匯票以美元付款。

我們對每次檢索都會收費,因此即使我們找不到記錄,您也需要支付費用。

為了節省時間,您也可以攜帶填入的申請表。

Office of Vital Records101 Grove Street, Room 105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週一
週二
週三
週四
星期五

Closed on public holidays.

獲得聲明公證

將您的表格交給公證人進行公證。 

您不需要為參考副本申請表辦理公證。但您的證明文件上將印有「Informational: Not a valid document to establish identity」(非確定身分的有效文件,僅供參考)。

郵寄申請

您必須包括:

  • 您的申請
  • 經過公證的宣誓聲明
  • 預付郵資並寫好地址的回郵信封
  • 每份 29 美元的匯票

郵寄至:

舊金山公共衛生部
人口記錄辦公室
格羅夫街101號,105室
舊金山, CA 94102

您應該會在 5 到 10 個工作天內獲得出生證明。

加急服務

如果您快速需要證書,可以添加 30 美元的費用以加快申請處理速度。

費用不包括快遞費用。您可以使用快遞信封(如 UPS 或 FedEx)來取代貼有回郵地址的郵票信封。 

支援訊息

特殊情況

為他人取得出生證明

如果您符合以下條件,也可以申請辦理經核證的出生證明授權副本:

  • 持有核證過的法院命令
  • 持有效授權書
  • 為授權律師 (持證明文件)
  • 為執業收養機構 (持有棄養令)
  • 為另一政府機構工作 (持工作證件以及授權主管核發的信函)
     

修正或修改出生證明

修正或修改出生證明必須向州政府提出申請。前往加州公共衛生部的網站以進行申請。

誰能取得出生證明

您可為以下人士申請辦理經核證的出生證明授權副本:

  • 您本人
  • 您的孩子
  • 您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或向州政府登記有案的家庭伴侶

任何人都可以索取出生證明的參考副本。

獲得協助

地址

Office of Vital Records101 Grove Street
Room 105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Mon to Fri, 8 am to 4 pm

Closed on public holidays.

電話

重要紀錄辦公室415-554-2700

合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