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尋找遺失的個人物品

對於無家可歸的人,如果遺失的物品已被移動,請從儲存場取回。

該怎麼辦

找到您遺失的物品

如果您將物品留在無人看管的地方,公共工程部 (DPW) 可能會將其移至堆放場。 DPW 拾取的物品已裝袋並貼上標籤。 DPW 不會儲存潮濕或發霉的衣服、食物、垃圾或任何其他有健康問題的物品。 

回收您的物品

請前往位於塞薩爾·查韋斯街2323號(馬林街和堪薩斯街交匯處)的公共工程部(DPW)儲物場。物品從街上移走後的前72小時內,我們會將其存放在臨時存放區。您可以24小時隨時取回。 72小時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3點之間前來領取。如果您在非辦公時間前來,請致電415-695-2134。門口有保全人員會協助您找到自己的物品。 

為了幫助您,我們需要:

  • 取貨日期和時間(或您遺失物品的時間)
  • 您的物品的位置
  • 物品描述
  • SFPD 徽章號碼(如果您有)

儲存期限

如果由公共工程部門收集,您的物品最多可保存 90 天;如果由警察局收集,則最多可保存 120 天。如果您沒有在這些期限內取回物品,您的物品將被丟棄。

購物車無法回收。它們被交給購物車檢索公司以返回給零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