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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舊金山庇護條例

如果懷疑市府雇員協助執行聯邦移民法,該怎麼辦?以及需要了解市政府的庇護條例。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需知

費用

這項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 12H 章是什麼?

《三藩市行政法》收錄了通過立法條例對市法所做的修改。 1989年,行政法規第12H章將三藩市確立為「避難城市和縣」 ,這意味著除極少數特殊情況外,任何市政府僱員或官員都不得利用市政府資源協助聯邦移民執法。第12H章通常被稱為“庇護城市條例”,它賦予三藩市人權委員會執法權。

人權委員會的權力範圍是什麼?

《庇護城市條例》保護舊金山居民享有公眾安全的基本權利,並維護社區信任。執法權意味著人權委員會工作人員負責調查任何違規指控。人權委員會民權司依據《程序規則》第12H章規定的時限處理違規投訴。

市政員工守則

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或聯邦或州法律要求,否則市政府僱員不得協助移民和海關執法局 (ICE) 執行移民法。

人權委員會民權部

人權委員會司可以協助您處理投訴或諮詢。

該怎麼做

1. 聯絡我們

如需提出查詢,請聯絡人權委員會。

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80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2. 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

請提供任何有關違反庇護城市條例指控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具體細節:

  • 發生時
  • 事件發生地點
  • 誰參與其中

3. 收到我們的回复

我們將就您涉嫌違反庇護城市條例一事與您聯繫,並討論後續步驟。

投訴程序規則

您可以匿名舉報,無需提供姓名。根據行政法規第12.H章(庇護城市條例,正式名稱為「避難城市和縣條例」),有關於提交投訴的程序規則:

行政法規 12.H 程序規則

庇護城市條例

除非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否則市政府僱員不得使用市政府資源從事以下活動:

  • 協助執行聯邦移民法
  • 收集資訊以執行聯邦移民法
  • 協助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ICE) 進行任何因違反聯邦移民法而導致的調查、拘留或逮捕。
  • 在申請表任何市政府福利、服務或機會時,請詢問申請人的移民身分。
  • 根據移民身分限制市政服務或福利
  • 即使某人符合釋放條件,仍依據民事移民拘留令將其拘留。
  • 提供有關任何個人的釋放狀態或個人資訊的信息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閱讀市和縣避難條例。

聯絡我們

地址

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80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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