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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data-block-key="4ondi">只有親臨會場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針對具體議程項目的公眾評論將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進行。在一般公眾評論期間,公眾可以就屬於董事會管轄範圍而非本議程其他內容的事項向董事會發表意見。除非主席另有說明,否則每位公眾最多有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意見。遠端公眾評論的申請應在會議召開前至少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方的「無障礙會議政策」。)鼓勵無法親臨會場發表公眾評論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提交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召開前收到您的意見。</p>
<p data-block-key="4ondi">只有親臨會場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針對具體議程項目的公眾評論將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進行。在一般公眾評論期間,公眾可以就屬於董事會管轄範圍而非本議程其他內容的事項向董事會發表意見。除非主席另有說明,否則每位公眾最多有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意見。遠端公眾評論的申請應在會議召開前至少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方的「無障礙會議政策」。)鼓勵無法親臨會場發表公眾評論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提交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召開前收到您的意見。</p>
<p data-block-key="4ondi">只有親臨會場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針對具體議程項目的公眾評論將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進行。在一般公眾評論期間,公眾可以就屬於董事會管轄範圍而非本議程其他內容的事項向董事會發表意見。除非主席另有說明,否則每位公眾最多有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意見。遠端公眾評論的申請應在會議召開前至少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方的「無障礙會議政策」。)鼓勵無法親臨會場發表公眾評論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提交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召開前收到您的意見。</p>
只有親自出席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公眾將在審議具體議程項目之前或期間就該項目發表評論。在一般公眾評論期間,公眾可以就屬於董事會管轄範圍的事項(而非本議程上的其他事項)向董事會發表意見。除非總統另有說明,否則每位公眾最多有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評論。 遠端公眾評論的申請應至少在會議前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面的「無障礙會議政策」。) 我們鼓勵無法親自出席會議並發表公眾意見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發表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前收到您的意見。
只有親自出席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公眾將在審議具體議程項目之前或期間就該項目發表評論。在一般公眾評論期間,公眾可以就委員會管轄範圍內的事項(而不是本議程上的其他事項)向委員會發表意見。除非總統另有說明,否則每位公眾最多有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評論。 遠端公眾評論的申請應至少在會議前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面的「無障礙會議政策」。) 我們鼓勵無法親自出席會議並發表公眾意見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發表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前收到您的意見。
只有親自出席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有關特定議程項目的公眾評論將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進行。在一般公眾意見徵詢期間,公眾可以就董事會管轄範圍內的事項向董事會發表意見,但不得就本議程中的其他事項發表意見。除非總統另有說明,否則每位公眾將有最多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評論。 如需遠距公眾意見的便利請求,應在會議前至少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面的「無障礙會議政策」。) 我們鼓勵無法親自出席會議並提供公眾意見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來提供公眾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前收到您的意見。
只有親自出席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將在審議具體議程項目之前或期間聽取公眾意見。在一般公眾評論期間,公眾可以向董事會討論屬於董事會管轄範圍之內而非本議程上其他事項。除非總統另有說明,每位公眾成員最多有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評論。 遠端公眾評論的安排申請應至少在會議前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面的「無障礙會議政策」。) 我們鼓勵無法親自出席會議並發表公眾意見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發表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前收到您的意見。
只有親自出席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有關特定議程項目的公眾評論將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進行。在一般公眾意見徵詢期間,公眾可以就董事會管轄範圍內的事項向董事會發表意見,但不得就本議程中的其他事項發表意見。除非總統另有說明,否則每位公眾將有最多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評論。 如需遠距公眾意見的便利請求,應在會議前至少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面的「無障礙會議政策」。) 我們鼓勵無法親自出席會議並提供公眾意見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來提供公眾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前收到您的意見。
只有親自出席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有關特定議程項目的公眾評論將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進行。在一般公眾意見徵詢期間,公眾可以就董事會管轄範圍內的事項向董事會發表意見,但不得就本議程中的其他事項發表意見。除非總統另有說明,否則每位公眾將有最多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評論。 如需遠距公眾意見的便利請求,應在會議前至少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面的「無障礙會議政策」。) 我們鼓勵無法親自出席會議並提供公眾意見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來提供公眾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前收到您的意見。
只有親自出席的公眾才有機會在會議期間發表公眾評論。有關特定議程項目的公眾評論將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進行。在一般公眾意見徵詢期間,公眾可以就董事會管轄範圍內的事項向董事會發表意見,但不得就本議程中的其他事項發表意見。除非總統另有說明,否則每位公眾將有最多三 (3) 分鐘的時間發表評論。 如需遠距公眾意見的便利請求,應在會議前至少四 (4) 小時透過 mbourne@famsf.org 或 415-750-3669 提出。 (請參閱下面的「無障礙會議政策」。) 我們鼓勵無法親自出席會議並提供公眾意見的公眾透過電子郵件來提供公眾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之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mbourne@famsf.org,以確保 FAMSF 董事會在會議前收到您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