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報告

公共衛生局:武器偵測系統監控技術政策

Council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IT)

三藩市市府和縣重視隱私,並致力於保護三藩市居民的公民權利和自由。根據《三藩市行政法》第19B條的規定,本監控技術政策旨在確保武器探測系統(以下簡稱「監控技術」)及其相關資料的負責任使用,並保護三藩市市及縣政府居民的公民權利和自由。

目的和範圍

舊金山公共衛生局的使命是保護和促進所有舊金山居民的健康。舊金山公共衛生局致力於透過兩大部門——三藩市健康網絡和人口健康部門——的工作來實現其使命。

監視技術政策(「政策」)透過描述預期目的、授權和限制用途以及要求,定義了監視技術將如何用於支援這項任務。

本政策適用於所有使用、計劃使用或計劃獲取監控技術的部門人員,包括員工、承包商和志工。代表市府與本部門合作的員工、顧問、志工和供應商均須遵守本政策。

政策聲明

本部門獲準使用監控技術僅限於以下使用情況,並須遵守本政策中所列的要求。

授權用途:

1. 偵測到物體後,查看即時照片,該物體需要進一步篩查。

2. 查看即時照片,確定人員或攜帶物品上可能有武器威脅的區域。

禁止用途包括授權用途部分未列明的任何用途。

部門只能將透過科技收集的資訊用於合法授權的目的,不得利用該資訊非法歧視基於種族、民族、政治觀點、宗教或哲學信仰、工會成員身份、性別、性別認同、殘疾狀況、性取向或性行為,或基因和/或生物識別數據的人。

商業理由

技術使用原因

此監控技術支援部門完成任務,並在以下方面提供重要的運作價值:

此隱藏式武器偵測系統旨在透過結合先進的感測器技術、即時運算和機器學習來準確偵測威脅,從而增強人流密集公共場所的實體安全。

技術描述

武器探測感測器利用機器學習模型,即時偵測從訪客身上收集的感測器資訊中的武器特徵。此處收集的感測器資訊指的是電磁感測器和可視攝影機所收集的資訊。現場收集的武器特徵和影像被稱為“掃描資料”。掃描資料用於識別訪客身上是否攜帶武器。

居民福利

這項監控技術有望在以下幾個方面使居民受益:

益處描述

不適用

教育

不適用

社區發展

不適用

健康

不適用

環境

X

刑事司法

這項技術能夠對進入區域的人員可能攜帶的武器做出即時反應。系統會分析通過系統的物體的密度。

不適用

工作機會

不適用

住房

X

公眾安全

武器偵測機能夠預防、減少和阻止犯罪行為的發生。

部門福利

這項監控技術將使該部門受益匪淺,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益處描述

不適用

財務儲蓄

不適用

節省時間

X

員工安全

這項技術可以探測到進入設施之前的武器。

不適用

數據品質

這項技術可以探測到進入設施之前的武器。

不適用

其他

政策要求

本政策規定了部門為確保透明度、監督和問責機製而必須採取的負責任的資料管理流程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措施。部門對監控技術的使用以及透過監控技術收集、保留、處理或共享的資訊必須符合本政策;必須遵守所有市、州和聯邦法律法規;並且必須保護所有州和聯邦憲法保障的權利。

技術規格:用於運行監控技術的軟體和/或韌體必須保持最新狀態並維護。

資料收集:部門僅可收集執行授權用途所需的資料。所有透過監控技術收集的數據,包括個人識別信息,均應按照城市數據分類標準進行分類。

此監控技術會收集以下部分或全部資料類型:

- 資料類型:感測器測量值、影像、005號樓、025號樓和80/90號樓、GPS座標 - 格式:數值、CSV、JSON、XML、文字 - 分類:來自電磁溫度、濕度和傾斜感測器的測量值。穿過Express塔樓的人員影像。武器設備的實體安裝位置。供應商提供的服務人員會在安裝時輸入此資訊。這將有助於在需要現場造訪武器設備時進行維護。武器設備的GPS位置有助於在需要現場造訪時進行維護。

武器偵測系統公共衛生

資料類型格式分類

感測器測量

PDF、JPEG、CSV、XML、文本

3級

圖片

PDF、JPEG、CSV、XML、文本

3級

通知:各部門應透過在公共區域顯眼位置張貼告示,告知公眾計畫在作業現場使用監控技術的情況。部門通知應明確說明所使用的技術類型以及收集資料的目的。

該部門的公告包含以下內容:

不適用

有關監控技術的信息

X

授權用途說明

不適用

資料保留

不適用

部門標識

不適用

聯絡資訊

不適用

個人身分已確定

存取權限:所有申請存取權限的各方必須遵守以下規則和流程:

● 如果執法需要從該技術中獲取信息,請求將提交給公共衛生部安全主管。安全主管隨後聯繫安全維護計劃員,計劃員再聯繫供應商技術支援以獲取所需資訊。

A.部門員工

資料收集完成後,以下角色和職位人員有權存取和使用監控技術收集、保留、處理或共享的資料:

● 7262 維修計畫員 (2)

● 0953 三級副主任 (1)

B. 公眾成員

部門將遵守《加州公共記錄法》、《三藩市陽光法案》、聯邦和州憲法以及聯邦和州民事訴訟法律法規。被歸類為一級公共資料的資料可能會透過DataSF的開放資料入口網站向公眾開放或發布。開放資料入口網站採用公共領域貢獻和授權協議,不對所提供的資訊做出任何保證。一旦資料在開放資料入口網站上公開,即可自由共享、修改和用於任何目的,不受任何限制。對於因使用公共資料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本部門概不負責。

民眾亦可依舊金山陽光法案提交申請,要求查閱相關紀錄。除非加州公共記錄法或其他法規的明確規定豁免披露,否則任何記錄均不得被拒絕公開。

訓練:為降低監控技術或其相關資料被濫用或用於違反授權用途的可能性,所有需要存取權限的人員必須接受資料安全政策和程序的訓練。部門應要求所有民選官員、員工、顧問、志工以及代表本部門使用該技術的供應商閱讀並正式確認本政策規定的所有授權和禁止用途。

部門還應要求所有請求資料或經常需要存取資料的個人在獲得存取包含個人識別資訊的系統的權限之前接受適當的培訓。

具體而言,部門培訓將包括:

警長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接受了安裝技術人員的培訓,學習如何啟動、關閉、操作和使用模擬物品進行檢測。

資料安全:部門應保護個人識別資訊(PII)免遭未經授權或非法處理或揭露;免遭未經授權的存取、竄改或濫用;以及免遭意外遺失、銷毀或損壞。本部門收集和保存的監控技術資料應根據其分類級別,按照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安全框架 800-53 或本部門選擇的其他主要網路安全框架中的同等要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進行保護。

部門應透過以下方式確保遵守這些安全標準:

管理保障措施:被指定為管理員的使用者可以選擇以下選項之一:

  • 僅結果(預設):僅儲存所有通過 Express 通道人員的警報和影像。不儲存掃描資料。
  • 無:掃描資料、警報或影像均不會儲存在磁碟上。掃描資料、警報和影像僅儲存在電腦記憶體中,直到平板電腦操作員關閉警報為止。

只有獲得授權審查資料和網路安全相關技術的人員才能存取資料。

技術保障措施:儲存在 Express 電腦磁碟上的資料會在 30 天後自動刪除,或者如果磁碟已滿,需要為新資料騰出空間,則會提前刪除。

實體安全措施:僅有少數管理員擁有更改設定權限。平板電腦在不使用時會從工作區域移出,並存放在安全櫃中。

資料儲存:資料將儲存在以下位置:

X

本機儲存(例如,本機伺服器、儲存區域網路 (SAN)、網路附加儲存 (NAS)、備份磁帶等)

不適用

科技署資料中心

不適用

軟體即服務產品

不適用

雲端儲存提供者

資料共享:部門將努力確保其他可能接收透過監控技術收集的資料的機構或部門遵守本政策。

對於內部和外部共享的數據,接收方不得以與本政策中規定的授權使用情況不符的方式存取、使用或處理共享數據。

在與舊金山城市學院其他部門、外部政府機構以及第三方供應商或服務商共享資料之前,部門應確保已落實適當的行政、技術和實體安全措施。 (請參閱「資料安全」)

部門應確保所有個人識別資訊和受限資料均已去識別化或得到充分保護,以確保個人身分得到有效保護,免受未經本政策授權存取的實體的侵害。

任何認為其他機構或部門已收到或可能收到透過其使用監控技術收集的資料的部門,都應就其法律義務諮詢其指定的副市府律師。

在與任何接收方共享資料之前,該部門將採用以下程序,以確保採取適當的資料保護措施:

  • 確認資料共享的目的與部門的使命相符。
  • 考慮採用共享資料之外的其他方法來實現相同目的。
  • 根據部門的資料政策,刪除姓名、人臉照片,並確保所有個人識別資訊均被刪除。
  • 審查所有現有的保障措施,以確保共享資料不會增加對居民公民權利和自由造成潛在影響的風險。
  • 根據舊金山陽光法案,評估在收到公眾請求時,哪些數據可以合法地與公眾分享。
  • 確保以經濟高效的方式共享數據,並以清晰、機器可讀的格式匯出。

A. 內部資料共享:

該部門與三藩市市府和縣內的接收方共享以下數據:

資料類型資料接收方

可提供個人照片用於調查。

警察局、治安官部門、市檢察官辦公室

頻率 -資料共享以以下頻率進行:當有法律調查需要資訊時,才會分享資訊。

B. 外部資料共享:

該部門不會與三藩市市府和縣以外的實體共享監控技術數據。

資料保留:部門僅在為實現合法授權目的所需的時間內儲存和保留原始個人識別資訊 (PII) 資料。部門的資料保留標準應與本部門編制財務記錄的方式保持一致,並應符合聯邦緊急事務機構(FEMA) 或加州緊急服務辦公室 (Cal OES) 的任何相關規定。本部門的資料保留期限及理由如下:

保留期限 保留理由

武器探測器不會保存超過24小時的照片。任何所需資訊都需要正式向供應商提出申請。

在調查和訴訟過程中,可能需要向供應商索取圖像。否則,武器偵測系統不會保存影像超過24小時。

個人識別資訊資料不得以允許識別資料主體的方式保存超過處理該個人資料所需的時間。

保留期限的例外情況- 透過監控技術收集的個人識別資訊 (PII) 資料僅在以下情況下可以保留超過標準保留期限:

● 由於調查和訴訟需要保留資訊以供法庭審理,因此資料可能會被保留。

各部門必須為長期儲存的個人識別資訊資料建立適當的安全保障措施。

資料銷毀:資料保留期結束後,部門應以下列方式銷毀資料:

- 操作規範:公共衛生局所有供應商合約均明確規定了NIST資料銷毀建議和標準。任何使用武器偵測設備的場所,在設備每日關閉後,都不會保留任何照片影像。除非調查或訴訟需要,否則圖像會在每日結束時被刪除。如需保留,部門將聯絡供應商以取得相關資訊。 - 流程與應用:武器偵測設備在關閉後不會保留任何照片影像。

遵守

部門合規

部門將透過以下方式監督和執行本政策:根據公共衛生部合規政策,合規與隱私事務辦公室 (OCPA) 負責實施一項計劃,旨在預防和處理醫療保健詐欺、浪費和濫用。該計劃包括調查可能的違規行為報告,並審查可能存在風險的領域。

跨部門、跨政府及非政府實體合規性

為確保接收監控技術收集資料的實體遵守監控技術政策,部門應:武器探測磁碟上儲存的資料將在24小時後自動刪除。任何所需資訊均需正式向供應商提出申請。

監督人員

部門將指派以下人員監督部門及第三方對政策的遵守情況。

• 0953 三級副主任(公共衛生部安全主任)

違規行為的製裁

違反本政策的處罰包括:根據公共衛生局的合規政策:合規計畫的運作,部門致力於確保所有員工遵守我們的標準和適用法律。如果有人未能達到這些要求,本部門將努力建議採取適當的紀律處分或糾正措施-必要時包括解僱。

如果某部門被指控違反了《三藩市行政法》第 19B 章的規定,則部門應在其網站上發布通知,大致說明為解決此類指控而採取的任何糾正措施。

部門須遵守《三藩市行政法》第 19B.8 條規定的執法程序。

例外情況

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或執法需要監控技術資料用於調查或起訴職能的情況下,才可以將監控技術收集、保留或處理的資料與執法共用。

定義

  • 個人識別資訊:能夠單獨或與其他個人或身分識別資訊結合使用,從而識別或追蹤個人身份的訊息,這些資訊與特定個人相關聯或可關聯。
  • 原始資料:指透過監控技術收集的、未經處理且未去除所有個人識別資訊的資訊。原始資料的分發和使用受到嚴格限制。
  • 緊急情況:指任何人面臨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迫在眉睫的危險,需要立即使用監控技術或其提供的資訊的緊急情況。

授權

該市行政法規第 19B.4 條規定:「市參事會的政策是,只有在認定監控技術政策條例所授權的益處大於其成本,該條例將保障公民自由和公民權利,並且根據該條例使用和部署監控技術不會基於歧視性或觀點因素,也不會對任何社區或受保護群體產生差別影響的情況下,才會批准監控技術政策。」

問題與疑慮

公開調查

民眾可聯絡患者體驗辦公室 6,聯絡方式如下:

  • 地址:三藩市舊金山波特羅大道1001號,25號樓,H1246室,郵編:94110
  • 電話:628-206-5176
  • 電子郵件: dph-patientexperience@sfdph.org

部門應及時、有條不紊地受理並回應投訴和關切,具體方式如下:

患者體驗部門會將公眾的投訴/疑慮轉交給負責監督監控技術政策的人員,以便對事件進行調查,並在 30 個工作天內向投訴人提供調查結果的答案。

來自三藩市市及縣政府員工的問詢

所有關於此政策的問題都應直接諮詢員工的主管或負責人。同樣,關於其他適用法律(例如有關監控技術使用的法律)或隱私相關問題,也應直接諮詢員工的主管或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