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步
控制建築粉塵
防止和控制建築工程中的粉塵,以保護公眾健康。
Site Assessment and Mitigation Program舊金山的建築工程必須控制工地揚塵。如果您的專案符合以下條件,則需遵守《健康法》第22B 條(建築揚塵管制條例) :
- 面積大於0.5英畝,且
- 位於敏感場所(如住宅、學校、醫院)1000英尺範圍內,
- 需要獲得建築檢查部門(DBI)的許可
本頁介紹了滿足《健康法典》第22B條要求的總體步驟。所需活動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因此請儘早開始。
如果您的專案受《衛生法》第 22B 條和第 22A 條(馬赫條例)的約束,請查看馬赫條例網頁,以了解如何同時遵守這兩項衛生法規的具體步驟。
公共衛生部場地評估和緩解計畫(DPH-SAM)負責監管《衛生法典》第22B條。如有任何一般性問題,請聯絡DPH-SAM。
提交 DPH-SAM 申請
檢查您的專案是否符合《健康法規》22B 標準和其他條件,並瀏覽相關頁面提交申請。
我們處理完您的申請和付款後,會給您一個場地緩解環境資料庫 (SMED) 案件編號,用於追蹤您的專案。屆時,DPH-SAM 的個案工作人員會與您聯繫,引導您完成後續步驟。請在與個案工作人員的所有通訊中註明 SMED 案例編號。
向DBI提交場地許可證申請
收到 SMED 案件編號後,您可以向 DBI 提交場地許可證申請(請參閱連結網頁中的步驟 3) 。
提交並獲得粉塵控制計劃(DCP)的批准
針對特定地點的粉塵控制計劃 (DCP) 描述了專案將如何監控、減少和控制潛在的粉塵產生。該計劃有時也稱為粉塵管理計劃或粉塵緩解計劃。符合《社區空氣監測計畫指南》(CAMP 指南) 的粉塵控制計畫即可滿足此項要求。
持有加州執照的專業地質學家、專業工程師或註冊工業衛生師可以編制災害控制計劃 (DCP)。災害控制計畫通常包括:
- 介紹
- 場地和項目描述
- 敏感受體評估
- 針對特定地點的粉塵控制措施
- 粉塵監測規程
- 報告和文檔
- 認證
敏感受體評估包括一張地圖,顯示場地邊界 1000 英尺範圍內的所有住宅、學校、托兒中心、醫院或其他醫療保健設施或集體居住場所。
含有天然石棉的場所也可能需要向舊金山灣區空氣品質管理局提交石棉粉塵管理計畫 (ADMP)。
向DBI提交完整的許可證申請或場地許可證補充申請。
一旦我們收到您的DCP,您就可以向DBI提交建築許可證申請,以獲得完整許可證或場地許可證補充文件。
在方案審查期間,DCP 的批准是 DPH-SAM 批准您的建築許可證的必要條件。如有 DPH-SAM 的欠款,專案將無法收到 DCP 的核准函,直到欠款付清為止。
實施您的專案和粉塵控制
收到DBI許可證後,施工活動必須遵循已批准的DCP。
提交並獲得粉塵控製完成報告(DCCR)的批准
DCCR 文件證明該專案遵循了已批准的 DCP。 DDCR 通常包含以下內容:
- 參考DCP
- 項目敘述
- 已實施的所有粉塵控制措施的描述
- 所有粉塵監測數據和匯總信息
DCCR 通常應在專案完成其最後一次產生粉塵的活動後提交。
您也可以將DBI臨時入住許可證(TCO)工作表的電子版連同DCCR一起寄給我們。報告審核通過後,我們將對您的DBI TCO工作表進行電子簽名。
完成收尾活動
提交所有 DPH-SAM 發票的付款,以及您的 DBI 工作卡的電子副本。
一旦您的帳戶餘額結清,我們將發出一份關於您符合《健康法典》22B 規定的「無需採取進一步行動」的信函,並對您的 DBI 工作卡進行電子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