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申請操作生產井或監測井
取得使用地下水或檢查條件的經營許可證。
該怎麼辦
1. 填寫申請表
2. 繳交申請費
您可以透過支票或匯票向舊金山公共衛生部支付申請費。將付款郵寄或親自交付至:
49 South Van Ness Avenue
Suite 600
San Francisco, CA 94103
Suite 600
San Francisco, CA 94103
如果透過郵件發送,請在地址行中註明「ATTN:Well Program」。
3. 提交您的物品
收集您的物品並發送給我們:
- 對於生產井或監測井,請將您的物品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wells@sfdph.org
您也可以親自將您的物品郵寄或遞送至:
49 South Van Ness Avenue
Suite 600
San Francisco, CA 94103
Suite 600
San Francisco, CA 94103
如果透過郵件發送,請在地址行中註明「ATTN:Well Program」。
4. 提交報告
- 確保您遵守國家法規
- 向州入口網站提交水資源部鑽井報告表格 188 的副本
- 在 30 天內將其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給 Eurich Santiago (wells@sfdph.org )
Special cases
後續步驟
提交申請後:
- 檢查員將審查您的申請和環形密封件
- 稅務員將向您收取年度許可費。
有關的
聯絡我們
附加資訊
對於生產井或監測井,請聯絡 Eurich Santiago
- 電子郵件wells@sfdph.org
- 致電 415-252-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