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2024年公共財中婦女的代表性

A photo of a mural inside of the PUC building with 6 individuals of color portrayed

公共財產中婦女代表性報告

婦女地位部門根據2018年通過的第243-18號法令,對市縣所有委員會進行了調查。該法令規定,所有公共場所(包括藝術作品、街道名稱、公園和建築物)的女性代表比例必須至少達到30%。我們最新的報告顯示,市政府在實現這一目標方面仍然遠遠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