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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保護委員會職缺公告

Board of Supervisors
會員資格和席位資格

以下列出的席位、任期屆滿及成員資訊摘要,旨在通知各位監事會任命的空缺席位、即將屆滿的任期以及現任席位的信息。其他機構的任命(如有)也將列出。

標有「空缺」的席位可立即申請。但是,您也可以申請所有席位,您的申請將被保留一年,以便在出現意外空缺時與您聯繫。

座位:1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蓋爾·特瑟恩·斯特朗
合約期限至: 1028年12月31日
資格:

必須是持有執照的建築師,並符合內政部長制定的歷史建築專業資格標準。

期限:4年

座位:2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漢斯鮑道夫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1日
資格:

必須是持有執照的建築師,並符合內政部長制定的歷史建築專業資格標準。

期限:4年

座位:3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埃莉諾·考克斯
合約期限至: 1028年12月31日
資格:

必須是符合美國內政部長建築史專業資格標準的建築史學家,並具有北美或舊金山灣區建築史的專門培訓和/或可證明的經驗。

期限:4年

座位:4

任命機構:市長
席位持有者:羅伯特·維加拉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1日
資格:

必須是符合內政部長歷史專業資格標準的歷史學家,並具有北美或灣區歷史方面的專門培訓和/或可證明的經驗。

期限:4年

座位:5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克里斯·弗利
合約期限至: 1028年12月31日
資格:

必須是歷史保護專業人士,或法律、土地利用、社區規劃或城市設計等領域的專業人士,並具有歷史保護或歷史保護規劃方面的專門培訓和/或可證明的經驗。

期限:4年

座位:6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丹·巴羅尼
合約期限至: 2026年12月31日
資格:

應具備以下領域之一的特殊資格,或具備席位 1、2 或 3 所列領域之一的特殊資格:(a)- 符合內政部長考古專業資格標準的專業考古學家;(b)- 已證明對歷史建築保護有特殊興趣、能力、經驗和知識的房地產專業人士或承包商;(c)- 具有至少四年歷史建築抗震和結構原則的建築抗震

期限:4年

座位:7

任命機構:市長
座位持有者:黛安·松田
合約期限至: 1028年12月31日
資格:

此席位為非固定席位,但須符合上述最低資格要求。

期限:4年

1-7號席位由市長提名,需經監事會批准。

申請流程

對於由其他機構任命的席位,請聯絡董事會/委員會/工作小組(見下文)或直接聯絡任命機構。

描述:

2008年11月4日投票表決的J提案,對《憲章》進行了修訂,旨在設立一個獨立的「歷史保護委員會」。該委員會將就歷史保護事宜向市政府提供建議,參與涉及歷史或文化資源的各項程序,並採取法令規定的其他與歷史保護相關的行動。擬議的《憲章》修正案將終止地標保護諮詢委員會所有現任成員的任期,任期自2008年12月31日起。委員會將有權根據《規劃法》向監事會建議批准、否決或修改地標和歷史街區的指定。規劃委員會將有45天的時間對歷史保護委員會關於地標指定的建議發表意見,並將意見提交給監事會。監事會的某些事項,包括涉及歷史資源保護、重建計畫和濱水區規劃的法令及決議,在監事會通過之前,必須先提交歷史保護委員會審議。

歷史保護委員會由七名成員組成,由市長提名,並經監事會多數成員批准。在最初任命的七名成員中,四名任期四年,三名任期兩年,具體如下:奇數席位任期四年,偶數席位任期兩年。最初任期屆滿後,所有成員的任期均為四年,但成員可留任,直至市長提名繼任者並經監事會批准。成員的任期次數沒有限制。

市長應在任期屆滿或其他空缺後60天內提名一名合格人選填補空缺席位,該提名須經監事會多數成員批准。監事會應在市長將提名提交監事會書記官後60天內舉行公開聽證會並進行表決。如市長未在60天內提出提名,則可由監事會主席提出提名,但須經監事會多數成員批准。本委員會成員應為對本市歷史、建築、美學和文化傳統具有濃厚興趣、具備相應能力、擁有相關知識、接受過相關培訓且經驗豐富的人士,他們應為本市居民,並致力於保護本市的歷史建築、遺址和區域。

  • 1號和2號席位必須是持有執照的建築師,符合內政部長所訂定的歷史建築專業資格標準。
  • 席位 3 必須是符合內政部長建築史專業資格標準的建築史學家,並具有北美或灣區建築史的專門培訓和/或可證明的經驗。
  • 第 4 席必須是一位符合內政部長歷史專業資格標準的歷史學家,並且接受過專門培訓和/或擁有北美或灣區歷史方面的可證明經驗。
  • 第 5 席必須是歷史保護專業人士,或法律、土地利用、社區規劃或城市設計等領域的專業人士,且具有歷史保護或歷史保護規劃方面的專門培訓和/或可證明的經驗。
  • 第 6 席位應具備以下領域之一的特殊資格,或具備第 1、2 或 3 席位所列領域之一的特殊資格:(a)- 符合內政部部長考古專業資格標準的專業考古學家;(b)- 已證明對歷史建築保護有特殊興趣、能力、經驗和知識的房地產專業人士或承包商(c)- 具有至少四年建築抗震具有材料保護的訓練和專業經驗的人員。

第 7 席為非固定席位,但須符合上述最低資格要求。

委員會的人員由規劃部門負責。

逾期資訊:

(章程第 4.135 條)允許委員連任,直到市長提名繼任者並經監事會批准為止。

權威:

憲章修正案,J提案,2008年11月4日選舉。

日落日期:

沒有任何

接觸:
喬納斯·伊奧寧
規劃部門
米慎街1650號4樓
加州舊金山,郵編94103
(415)558-6307
jonas.ionin@sfgov.org

更新日期: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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