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資格和席位資格
以下列出的席位、任期屆滿及成員資訊摘要,旨在通知各位監事會任命的空缺席位、即將屆滿的任期以及現任席位的信息。其他機構的任命(如有)也將列出。
標有「空缺」的席位可立即申請。但是,您也可以申請所有席位,您的申請將被保留一年,以便在出現意外空缺時與您聯繫。
座位:1
委任機構: BOS
席位持有者:主管馬特·多爾西
期限結束:無限期
資格:
監事會成員
(第 1、2、3、6 或 10 區)
座位:2
委任機構: BOS
座位持有者:空缺
期限結束:無限期
資格:
監事會成員
(第 1、2、3、6 或 10 區)
座位資訊
請注意:這些席位僅由監事會成員擔任;一般公眾成員不得被考慮任命為該機構成員。
申請流程
描述:
舊金山灣保護與發展委員會(BCDC)是一個州級機構,由27名成員組成,其中一名有投票權的董事由監事會任命,其選區涵蓋舊金山灣內的土地(第1、2、3、6和10區)。該理事可指定一名候補理事,候補理事須經監事會確認,且須具備與理事相同的資格。
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a) 由美國陸軍工程兵南太平洋師師長從其工作人員中任命一名成員;(b) 由美國環境保護署署長從其工作人員中任命一名成員;(c) 由加利福尼亞州商業和交通部長從其工作人員中任命一名成員;(d) 由加利福尼亞州財政廳長從其工作人員中任命一名成員;(ef) 由加州工作人員任命一名資源;由加州土地委員會任命一名成員,該成員必須是該委員會的成員或其工作人員;(g) 由舊金山灣區區域水質控制委員會任命一名成員,該成員必須是該委員會的成員;(h) 九名縣代表,由舊金山灣區九個縣的監事會成員各一名代表組成,由各縣監事會任命。每位縣代表應為一名監事,代表一個監事選區,該選區邊界內包含舊金山灣沿岸的土地;(i)四(4)名市代表,由灣區政府協會從以下各區域海灣沿岸城市的居民中任命:(1)北灣-馬林縣、索諾瑪縣、納帕縣和索拉諾縣; (2)東灣-康特拉科斯塔縣(匹茲堡以西)和阿拉米達縣海沃德南界以北;(3)南灣-阿拉米達縣海沃德南界以南、聖克拉拉縣和聖馬刁縣紅木城北界以南;(4)西灣-聖馬刁縣紅木城北界以北以及舊金山市和縣。每位市代表應為民選的市級官員;(j)七(7)名公眾代表,應為舊金山灣區居民。其中五名代表應由州長任命,其任命須經參議院確認。其中一名代表由參議院規則委員會任命,另一名代表由眾議院議長任命。
委員會應提供一個政治負責任的民主程序,以便對舊金山灣及其海岸線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分析、規劃和管理。委員會應持續審查第66603條及第66651條所述的所有事項。委員會的權力和職責在第66600條及後續條款中有所規定。
任期:無限期(未指定)。
報告:
委員會制定了一項全面且可執行的計劃,旨在保護海灣的水資源並開發其海岸線,該計劃名為《舊金山灣計劃》。
權威:
政府法典第 66620 和 66600 條及後續條款
日落日期:
沒有任何
接觸:
勞倫斯‧戈德茲班德,執行董事
比爾街375號,510室
加州舊金山,郵編 94105
(415)352-3653
larry.goldzband@bcdc.ca.gov
更新日期: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