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所有兒童均需使用廣譜防曬乳保護自身免受陽光照射。防曬乳屬於非處方藥品,將以非處方藥品處理。使用前必須獲得家長許可。家長應為兒童提供溫和的乳液型防曬霜,防曬係數(SPF)15或以上,且不含對氨基苯甲酸(PABA),供兒童在日曬期間充分使用。
家長將被要求提供合適的防護服、帽子和
夏季戴太陽眼鏡。
目的:保護兒童健康;長時間或過度暴露於陽光下可能導致皮膚過早老化、皮膚起皺或皮膚癌。
協助計畫工作人員滿足兒童的需求。
為了保護家庭和兒童的權利。
遵守非處方藥的許可規定。
程式:
- 入學時以及之後每年,家長都將簽署一份防曬霜使用許可表或防曬霜用藥申請表,該表格將保存在孩子的健康檔案中。
- 夏季,兒童應穿戴防曬衣物。
- 只要家長/監護人已為孩子簽署了防曬霜使用許可表,工作人員在孩子戶外陽光下玩耍時,就應該在所有裸露的皮膚上塗抹防曬霜。
- 請查看“關懷兒童 (CFOC) 防曬安全指南,包括防曬霜使用”,網址為: https://nrckids.org/cfoc/database/3.4.5.1
- 防曬乳使用授權表範本位於 C-12 目錄下,也可從以下網址取得: https://cchp.ucsf.edu/sites/g/files/tkssra181/f/SunscreenAppConsen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