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熟練護理和亞急性護理轉移條例
舊金山條例 077-22要求市內的普通急診醫院和醫院專業護理機構每年向公共衛生部 (DPH) 報告轉移到外部醫療機構的患者數量和某些人口統計信息接受熟練護理或亞急性護理的城市。該條例還要求各機構報告有資格獲得熟練護理或亞急性護理但未轉移到市外醫療機構的患者人數。
該條例要求 DPH 根據醫院和醫院專業護理機構提交的報告向衛生健康委員會提供年度報告。
文件
數據報告要求
報告衛生機構必須每年提交一份包含以下資訊的報告:
- 由報告醫療機構轉移到縣外醫療機構接受專業護理的城市居民患者總數和非城市居民患者總數。
- 在報告的醫療機構住院期間符合熟練護理資格但未由報告的醫療機構轉移到縣外的城市居民患者總數和非城市居民患者總數衛生設施。
- 上述每一類患者的人口統計資料彙整如下:
- 年齡
- 種族/民族
- 性別(以及性取向和性別認同,如果通常由報告的衛生機構收集的話)
- 病患保險提供者(例如但不限於 Medi-Cal、Medicare 或特定的私人保險提供者)
- 住房狀況(例如但不限於無家可歸、邊緣住房或永久住房的人)
請求公共記錄
向公共衛生部提交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