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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狀病毒 (COVID-19) 指南

後新冠疫情投資組合穩定政策 2025 年 5 月 2 日,全市貸款委員會批准了後新冠疫情投資組合穩定政策的更新,該政策最初於 2024 年 4 月 19 日批准。該政策旨在支持在後新冠疫情時期繼續出現營運赤字的項目。應用程式培訓網路研討會培訓投影片現已推出。 2024 年的培訓幻燈片培訓網路研討會也可供更多參考。 2024 年 AMR 報告員的申請應在 AMR 報告截止日期前提交。

Covid-19 津貼替代剩餘收入分配 MOHCD 提供此指導,允許業主保留 2019 日曆年/2019-20 財年的更大份額的剩餘收入,超出剩餘收入政策目前允許的份額。

驅逐禁令:市政府已發佈為期 30 天的 COVID-19 疫情相關的驅逐禁令。

營運儲備金指南:MOHCD 提供此指南,說明如何使用營運儲備金來彌補 COVID-19 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對專案的影響而造成的營運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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