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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文件 – PIT 計數儀表板

Homelessness and Supportive Housing

目的

此儀錶板分析了2019年至2026年「時點統計」的數據。使用者可以按家庭類型、子群體、人口統計和主管轄區瀏覽資料。用戶還可以瀏覽補充的「時點統計」數據。

數據來源

接受聯邦無家可歸服務資助的社區對無家可歸者進行時間點 (PIT) 計數。 PIT 計數是全國無家可歸者資料的主要來源。時間點計數有兩個組成部分。

  1. HSH 每年都會收集緊急避難所和過渡性住房中人員的資訊(避難所人數)。
  2. 每隔一年,HSH 都會收集有關睡在街道、車內、廢棄房產或其他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的人們的資訊(無庇護計數)。

報告頻率

該儀錶板顯示了截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的最新 PIT 統計數據,並將於 2027 年下一次 PIT 統計數據發布後進行更新。

資料註釋

  • 您可以按家庭類型查看特定指標隨時間變化的資料。此儀表板中的數據涵蓋了 2019 年至 2026 年過去 8 次 PIT 計數。
  • 有遮蔽的流浪人口統計每年進行一次,無遮蔽的流浪人口統計每兩年進行一次。 2019年的無遮蔽流浪人口統計因2019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的安全預防措施而延後。
年無家可歸者數庇護所人口統計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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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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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x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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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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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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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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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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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人口統計資料(例如年齡、種族和民族、性別認同以及其他亞群體資料)可按年份和家庭類型切換查看。人口統計類別的年度變化是由於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的數據報告標準變更所致。有關今年報告要求的更多信息,請參閱“時點統計和住房庫存統計 - HUD Exchange” 。無家可歸者統計數據使用「時點統計」調查中收集的數據進行修正。有關“時點統計”調查的更多信息,請參閱2026 年“時點統計”報告的附錄 C。
  • 三藩市監事會選區資料來自 PIT 計數期間記錄的點資料的地理位置,並根據2022 年三藩市監事會選區進行地理編碼。
  • 「時點統計」儀錶板使用向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報告的數據,這些數據涉及在「時點統計」當晚實際無家可歸且處於無家可歸的人員。官方的「時點統計」採用 HUD 對無家可歸的定義,其中包括個人和家庭:
    • 住在受監督的公共或私人經營的庇護所,指定提供臨時居住安排;或者
    • 主要夜間住所並非為人類常規睡眠場所設計或通常用作睡眠場所的公共或私人場所,包括汽車、公園、廢棄建築、巴士或火車站、機場或露營地。
  • 補充資料儀錶板統計的並非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定義的真正無家可歸者,因此不計入向 HUD 報告的無家可歸者人數 (PIT)。然而,三藩市的服務對象涵蓋範圍更廣,包括從監獄、醫院或住宿機構等機構出院的無家可歸者、居住在單間出租房 (SRO) 中的家庭,以及與一個或多個其他家庭合住或居住擁擠的家庭。在統計無家可歸者人數的同時,三藩市收集來自監獄、醫院、住宿治療中心和其他機構的數據,以及來自三藩市聯合學區的學生無家可歸數據,以展現特定時間點無家可歸的更廣泛規模。有關這些補充統計數據及其收集方式的信息,請參閱今年無家可歸者報告的附錄 B。

關鍵術語和縮寫

本儀表板中的全面定義和術語可在2026 年 HIC 和 PIT 資料收集通知的附錄 C中找到。

此儀錶板的關鍵術語:

退伍軍人:退伍軍人包括曾在美國武裝部隊服役的成年人。這不包括非現役軍事預備役人員或國民警衛隊成員,除非該人員被徵召入伍。

青年:指 25 歲以下的人。美國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收集並報告 18 歲以下和 18 至 24 歲人群的青年數據。

家庭類型:

  • 沒有孩子的家庭:包括由無人陪伴的成年人(包括 18-24 歲的獨行的青年)和多個成年人(包括有多個 18 至 24 歲青少年的家庭)組成的家庭。
  • 至少有一名成年人和一名兒童的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年人(包括 18 至 24 歲的青年)和一名兒童的家庭,或可稱為家庭。
  • 僅有兒童的家庭:完全由 18 歲以下的人組成的家庭,包括獨生子女家庭、多子女家庭或其他僅由兒童組成的家庭結構。
  • 退伍軍人家庭(一名成人和一名兒童):由無家可歸的退伍軍人及其家庭成員(如適用)組成的家庭,家庭中至少有一名成人和一名兒童。
  • 沒有子女的退伍軍人家庭:由無家可歸的退伍軍人組成的沒有子女的家庭。
  • 無人陪伴青少年:無人陪伴青少年是指 25 歲以下、不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任何 24 歲以上的家庭成員或自己的孩子在同一地點或在同一地點睡覺的人。無人陪伴的青少年包括單身青少年、青少年夫婦以及作為一個家庭一起出現的青少年團體。如果所有家庭成員都在18 歲至24 歲之間,則為沒有子女的家庭子集。 ,則為至少有一名成人和一名兒童的家庭子集。
  • 青少年父母:青少年父母是指那些自認是與子女同住或同睡的青少年,且家中沒有24歲以上成年人的青少年。青少年父母家庭分為兩類:一類是至少有一名成年人和一名子女的家庭(如果青少年父母年齡在18至24歲之間);另一類是只有子女的家庭(如果青少年父母未滿18歲)。

措施:

長期無家可歸者:指:

  • A. 無家可歸,居住在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避難所或緊急避難所;和
  • B. 無家可歸且在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安全避難所或緊急避難所連續居住或居住至少 1 年,或在過去 3 年內至少有 4 次不同的情況,其中在這些情況下無家可歸歸的時間至少為12 個月;和
  • C. 有殘疾。

殘疾: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 A. 身體、精神或情緒損傷,包括由酒精或藥物濫用、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或腦損傷引起的損傷:
    • (1) 預計將長期持續或無限期持續;
    • (2) 嚴重妨礙個人獨立生活的能力;和
    • (三)改善住房條件。
  • B. 發展障礙,如 2000 年《發展障礙援助與權利法案》(42 USC 15002) 第 102 條所定義;或者
  • C.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愛滋病)或由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的病因引起的任何病症

感染愛滋病毒/愛滋病的成年人:已被診斷出患有愛滋病和/或愛滋病毒檢測呈陽性的成年人。

患有嚴重精神疾病(SMI)的成年人:指患有嚴重且持續性精神疾病或情緒障礙,嚴重限制其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成年人也必須符合「殘疾」一詞中規定的條件(例如,「預計會長期持續或無限期持續」)。

患有物質使用疾患的成年人:指有物質濫用問題(酒精濫用、藥物濫用或兩者兼有)的成年人。患有物質使用障礙的成年人也必須符合「殘疾」一詞中規定的條件(例如,「預計持續時間較長或不確定」)。

家庭暴力倖存者:包括因逃離家庭暴力、約會暴力、性侵犯或跟蹤而目前無家可歸的成年人。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