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公告 2021-05:重新分配大麻補助金
本公告的目的是為大麻辦公室 (OOC) 受贈者提供關於 OOC 重新分配未用贈款資金的努力的指導。本公告討論受資助者資格、文件要求和合格費用類別。
受贈者重新分配的資格
為了有資格獲得撥款重新分配,申請人必須符合 OOC 與大麻監督委員會協調通過的以下資格標準:
- 申請人必須向 OOC 提交大麻商業許可證申請,且截至 20 年 14 月 10 日,該申請處於處理狀態;
- 申請人必須在舊金山市和縣註冊為供應商,並且必須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 OOC 提供有效的供應商編號;
- 申請人的城市供應商編號必須反映與 OOC 和 SF 財務主管和稅務員辦公室記錄中申請人的企業帳號相關聯的實體名稱。
OOC 將向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分發獲獎通知。然後,申請人需要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之前通知 OOC 其繼續推進的意圖。
文件要求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必須簽訂新的贈款協議並提供 (1) 預支資金請求,其中包括詳細說明他們計劃如何支出贈款的預計預算; (2) 報銷請求,列出並記錄過去符合報銷條件的支出。贈款資金將以一次性預付款和/或透過報銷請求的方式支付。
受資助者必須保存準確的文件和記錄至少五年,並根據要求向市政府提供這些記錄。如果特定費用為 25,000 美元或以上,則受讓人必須提供該費用的文件(例如發票、作廢支票、收據),而無需等待市政府提出要求。
在補助金期限內,受贈者必須提供進度報告,反映補助金支出金額以及其估計預算是否有任何變化。
Eligible Expenses
贈款資金可用於以下符合資格的費用:
1. Rent | 8. Cannabis Related Taxes |
2. Regulatory Fees | 9. Banking and Escrow Fees |
3. Regulatory Compliance | 10. Packaging and Materials |
4. Cannabis Testing | 11. Marketing and Advertising |
5. Fixtures and Equipment | 12. Furniture |
6. Capital Improvements | 13. Accounting Services |
7. Legal Services |
如果補助金在補助期限結束時未用完或用於不符合資格的費用,則受贈者必須將這些資金退還給舊金山市和縣,否則將面臨執法行動的風險。
強制執行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 民事處罰
- 刑事處罰
- 許可證撤銷
- 5年內無法申請未來的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