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411 規則:考試(公務員委員會)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

適用於 MTA「關鍵服務」員工

該規則影響到被市交通局歸類為「關鍵服務」員工的城市工作人員。它不適用於警察和消防部門穿制服的員工或其他員工。了解適用於「雜項」員工的其他規則。查看相關規則

規則 411

考試

第一條:審查規定

適用性:第一條第 411 條規則適用於市府交通局 (MTA) 的所有服務關鍵類別,但由運輸工人工會 (TWU)、地方 200 和 250A 代表的類別除外。

第二條:審查程序

適用性第二條第 411 條適用於由運輸工人工會 (TWU)、地方分會 200 和 250A 代表的市交通局 (MTA) 的所有服務關鍵類別。

第三條:退伍軍人優先考試

適用性:第三條第 411 條規則適用於市府交通局 (MTA) 的所有服務關鍵類別。

規則 411

考試

第一條:審查規定

適用性:第一條第 411 條規則適用於市府交通局 (MTA) 的所有服務關鍵類別,但由運輸工人工會 (TWU)、地方 200 和 250A 代表的類別除外。

秒411.1公務員委員會有關考試的平等就業機會政策

411.1.1公務員委員會的政策是,在製定最低資格要求和考試程序時應使用與工作相關的標準,而不考慮種族、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政治派別、年齡、宗教、信仰、國籍、殘疾、血統、婚姻狀況、父母身份、同居伴侶身份、任何膚色、醫療狀況(癌症相關)、民族或獲得性免疫缺陷類別或獲得艾滋病毒症或其他非愛滋病相關的疾病類別。

411.1.2 MTA 交通運輸總監/指定人員應盡一切努力確保考試委員會、小組和篩選委員會中女性和少數族裔的代表性。

秒411.2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有權採取行動

MTA 運輸總監/指定人員應依本規則對所有有關考試計畫的事宜作出裁決。

秒411.3進行考試的要求

411.3.1除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無法控制的原因外,每當臨時或接近名單的任命成為永久職位時,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應立即開始進行考試。

411.3.2除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無法控制的原因外,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將盡一切努力,優先在合格名單到期前至少六十 (60) 天開始進行考試所需的工作,並證明需要繼續任命此類人員。

秒411.3進行考試的要求(續)

411.3.3在可能的情況下,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和談判代表應提前會面,以確定哪些類別需要持續的合格名單。

秒411.4競爭性考試要求

所有申請機密服務職位的申請人均須參加競爭性考試,但是,除非有三 (3) 人或三 (3) 人以上參加,否則考試不被視為具有競爭性。但是,在對擬議考試進行合理宣傳後,經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批准,可以只為少於三 (3) 名合格申請人舉行此類考試。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將向代表該類別員工的員工組織提供此類決定的通知。

秒411.5免費檢查

考試不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秒411.6學徒職位

由加州工業關係部學徒標準司認可的行業、工藝或職業聯合學徒委員會建立的適當資格名冊可用於填補學徒職位或作為建立學徒資格名單的基礎。

秒411.7考試充分性

經委員會批准後,MTA 運輸總監/指定人員(可向公務員委員會上訴)應判斷考試是否充分,以評估申請人為市和縣提供服務的能力。

秒411.8確定錄取分數線和合格名單數量

對於每個選拔程序,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應設立分數線或及格分數,並應根據服務需求和平等就業機會原則和目標確定構成合格名單的人數。分數線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秒411.9考試作弊或欺詐

公務員委員會的政策是,考試應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進行,以公平地測試申請人的相對資格、優點和適合性。任何在考試過程的任何階段作弊、企圖作弊或協助他人作弊的人都將受到《憲章》和其他法律的全面追究。採取的措施包括取消考試資格、解僱以及取消未來就業資格。作弊行為包括使用或試圖使用考生報考考試安排通知中未授權的資料。如果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或在選拔過程中提供重大虛假陳述,則應有充分理由將該人排除在考試之外,並採取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建議的其他適當行動。

411.9.1考試協助、妨礙、詐欺和串通

任何人或官員不得單獨或與他人合作挫敗、欺騙或阻礙任何人行使考試權利;對根據本協議接受檢查的任何人的檢查或適當資格作出虛假標記、評分、估計或報告,或協助這樣做;或就同一事項或受檢查人作出任何虛假陳述;向任何人提供任何特殊或秘密訊息,以改善或損害任何人被任命、僱用或晉升的前景或機會。

任何透過欺詐、隱瞞事實或違反委員會規則而獲得名單資格的人均應從該名單中刪除,如果獲得認證或分配到某個職位,則應從該名單中刪除。

秒411.10影印考試相關資料

禁止影印、做筆記或考試相關資料的提綱。

秒411.11評分要點 - 除論文題目外的筆試

411.11.1除論文題之外的筆試是指那些提供可供檢查的答案的考試。筆試的典型形式包括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或填空。

411.11.2筆試中,如無免除檢查權,試卷上應註明考生可查閱用於評分的評分標準的時間。及格分數確定後,評分標準不得再做任何更改。

秒411.11評分要點 - 除論文題目之外的筆試(續)

411.11.3檢查評級鍵的目的在於確定所提出的問題或答案是否有歧義、不正確或不恰當之處。有關評級鍵的申訴必須在檢查室使用 MTA 提供的表格進行填寫。申訴必須包括證實數據或權威參考。如果已提出上訴,將提供額外的上訴審查和反上訴提交期。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應處理所有上訴。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411.11.4檢查權不適用於連續考試或標準化考試中的問題和答案。在確定及格分數之前,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可以從根據本規則獲得檢查特權豁免的任何考試中刪除過時或錯誤的問題或答案。

秒411.12審查委員會對評等要點的檢查

411.12.1如果根據以往經驗預計考試會出現大量申訴,或者所涉類別急需任命考生,考試公告可以規定由審查委員會對試題和答案進行審查。審查委員會應由三(3)名以上與考試主題相關的領域的專家組成。

411.12.2等級評定要點的審查應與考試同時開始,並應在一次考試中完成。審查委員會針對其認為含糊不清、不正確或不恰當的問題或答案提出的建議應提交給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批准。評級標準經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批准後,應提供給考試參與者審查至少兩 (2) 天。如果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認為申請人數量足夠,則可延長此類審查時間。參與者可以向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提出申訴,但僅限於有記錄顯示有重大錯誤的問題或答案。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如果沒有提出申訴,則核准的評級標準將作為考試評分的官方評級標準。

秒411.13未通過考試考生的評分審查

如果考試還有剩餘部分,未通過的考生可以在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確定的最短時間內查看其評分,該時間不少於三個 (3) 個工作日,並在通知其分數的通知中註明。在確定最短期限時,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應考慮多種因素,其中包括可用於審查評級的技術、用於評分的技術或方法、考試類型、合格人數、發送和接收通知的訊息平台的穩定性和可靠性、考生獲取及時通知的途徑的程度,以及考試評級的複雜性。此類審查的唯一目的是確定分數的計算是否準確。

秒411.14口頭面試和其他選拔考試 - 定義和申訴

本規則部分適用於口試、表現測驗、作業樣本測驗、問答題和評量中心練習等考試程序。

411.14.1程序與實踐

1) 評估員的入職培訓可以包括部門主管或部門代表的介紹,內容包括考試班級的描述、該班級在部門中的設置、該班級員工所需的個人特徵的關鍵要素以及相關資訊。部門主管或代表不得在此時或考試完成前的任何其他時間與任何評估員討論任何考生。

2)任何評估員不得展示任何兄弟會戒指、組織徽章或任何類型的徽章。

3)任何評估員不得對與其有親屬關係的候選人進行評估,也不得對與該候選人之間存在過強私人關係以致難以做出公正評估的候選人進行評估。如果可能的話,被免職的評估員應由具有類似資格的候補人來代替。

4)評估人員僅可考慮考生依考試安排通知要求提供的相關文件。

秒411.14口頭面試和其他選拔測驗 - 定義和申訴(續)

411.14.1程序與實務(續)

5)每次考試對每位考生實施統一標準。最低及格分數必須與某一班級相關,而不是與多職位班級中的單一職位相關,除非考試公告另有規定。

6)除非法律另有規定,不得詢問申請人的種族、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政治立場、年齡、宗教、信仰、國籍、殘疾、血統、婚姻狀況、父母身份、同居伴侶身份、膚色、醫療狀況(癌症相關)、民族、或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艾滋病)、艾滋病毒、艾滋病相關疾病或其他非優點因素;在製定最低資格和考試程序時也不得使用這些因素。

7)考試記錄應保留至合格名單確定為止。記錄缺陷不會導致考試無效,除非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發現遺漏或難以理解的材料與考試至關重要,在這種情況下,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可以下令重新進行考試。

8)如果發生可能導致考試無效的申訴,則在採取最終行動之前,應將申訴情況通知所有其他可能影響考試成績的考生。

9)候選人若違反以下程序和慣例,可能會被取消資格:

- 任何候選人不得展示任何兄弟會戒指、組織徽章或任何類型的徽章;

- 在考試所有部分完成和最終確定合格名單之前,任何考生不得與任何評估員討論其候選資格或與候選資格之間的任何關係;和

- 除非通知中明確指示考生報到考試,否則不得向評估員提供推薦信或推薦信、績效評估、工作樣本、工作產品、獎勵、證書或其他資料。

秒411.14口頭面試和其他選拔測驗 - 定義和申訴(續)

411.14.2上訴

1)如果考生對評分員的個人偏見或能力提出申訴,應在參加此階段的考試之前立即向在場的 MTA 指定代表提出。考生隨後應繼續參加考試。如果申訴成立,則被質疑人的評分將不被計算在候選人的最終評分中,候選人的評分將以未被質疑的評分者的評分為準。如果超過一半的評級委員會被成功挑戰,則應組成一個新的評級委員會,除非已經為該考試召集了一個以上的評級委員會,在這種情況下,應由相同人數的替代評級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考試。

2)基於評估員行為的申訴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在考試結束後第二個工作日之前提交給 MTA 交通主管/指定人員,並且必須基於對董事會成員的偏見、瀆職或失職的索賠;記錄的不一致之處,或評估員在任何考試中提出的任何問題,其答案與任何联邦、州或市和縣的法律之處、規則或法規相衝突。上訴必須說明其所依據的具體理由並提供支持指控的事實。未依本條規定正確提出申訴的,應依照本規則的申訴規定處理。

3)基於考試管理不一致而提出的申訴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在考試後第五 (5) 個工作天之前提交給 MTA 交通主管/指定人員。

4)在處理上訴時,僅應考慮構成審查記錄的申請、記錄以及問題和答案。只有當候選人提供證據明確證實上述一項或多項指控時,上訴才會被支持。如果沒有根據本條提出上訴,則以後的上訴將不予接受。

秒411.15參與者評級審查

411.15.1根據本節進行的考試的綜合評分應保留最短一段時間,該時間由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決定,不得少於三個 (3) 個工作日,在此期間,每位參與者可以查看自己的評分。在確定最短期限時,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應考慮多種因素,其中包括可用於審查評級的技術、用於評分的技術或方法、考試類型、合格人數、發送和接收通知的訊息平台的穩定性和可靠性、考生獲取及時通知的途徑的程度,以及考試評級的複雜性。給予分數或等級的考官身分不得透露。

411.15.2任何申訴均應在評級審查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僅限於評級員未能應用統一標準的情況。上訴必須說明其所依據的具體理由並提供支持指控的事實。上訴理由不具體、事實不清的,上訴請求無效。

411.15.3依本節正確提出的所有申訴均應依本規則的申訴規定解決。不應僅因為考生認為自己有權獲得更高的分數而考慮申訴。委員會或 MTA 交通主管/指定人員均不得以自己的判斷取代評估員的判斷。低於最低及格分數的評分不得提高到高於最低及格分數。

411.15.4不得出示未向評估員出示的任何證據或文件,除非考生被剝奪了這樣做的機會。

411.15.5如未依本條提出上訴,則以後的上訴將被禁止。

秒411.16提高城市僱員就業機會的計劃

411.16.1彈性人員配置計畫授權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有權制定靈活的人員配置計劃,透過非傳統選拔程序的方法,將試用期滿的永久公務員提拔到某一職業系列中的更高級別或其他系列。在製定靈活的人員配置計畫時,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應考慮多種因素,其中包括永久服務年資、績效評估等級、職位可用性、預算限制和平等就業機會。具體程序和資格條件,應在各類別彈性用工審查公告中列明。

秒411.16增加市府僱員就業機會的計畫(續)

411.16.1彈性人員配置計畫授權(續)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應管理和裁決與靈活人員配置計畫有關的所有事項。根據規則其他部分的規定,大都會運輸署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的決定可向公務員委員會提出上訴,該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411.16.2僅促銷計劃授權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有權透過分類建立晉升計劃,將經過試用期的永久公務員晉升到職業系列中的下一個更高級別。在製定僅限晉升的計畫時,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應考慮多種因素,其中包括永久服務年資、績效評估等級、職位空缺、預算限制和平等就業機會。具體程序和資格條件應在相應分類的專案考試公告中列明。

考試公告應分發給同一職業系列中下一級職類中所有已通過試用期的現任正式公務員。考試公告將在專門針對市府員工的就業機會網頁上公開發布。參加考試並通過的員工將被列入合格名單。本計畫下所建立的所有合格名單的認證規則均為名單規則。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應管理和裁決與促銷計畫有關的所有事項。根據規則其他部分的規定,大都會運輸署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的決定可向公務員委員會提出上訴,該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秒411.16增加市府僱員就業機會的計畫(續)

411.16.3臨時和豁免轉永久身分計畫授權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有權制定計劃,為臨時和豁免員工提供過渡到永久身份的機會。臨時或豁免僱員必須以臨時或豁免身分連續從事該工作分類至少一年(1 年,2,080 小時)。在製定該計劃時,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應考慮多種因素,其中包括符合資格的在職留任人員名冊、職位空缺、預算限制和平等就業機會。

本規則僅適用於憲章第 16 類:臨時和季節性任命、憲章第 17 類:休假公務員替代者、憲章第 18 類:特殊項目和專業服務中的臨時身份或豁免身份的員工,以及通過憲章第 8A.104 節授權的 MTA 管理職位。具體程序和資格條件在各類別考試公告中列明。考試公告應在專門針對市府員工的就業機會網頁上公開發布。參加考試並通過的員工將被列入合格名單。將針對臨時轉永久計劃和豁免轉永久計劃建立單獨的合格名單。本計畫下所建立的所有合格名單的認證規則均為名單規則。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應管理和裁決與臨時和豁免至永久身分計畫有關的所有事項。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的決定可向公務員委員會提出上訴,且公務員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秒411.17提高城市僱員就業機會的計畫應用

根據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的要求,公務員委員會可自行決定更改這些試點計畫的標準。試點計畫的變更可能基於:計畫有效性、計畫效率以及公務員委員會確定的其他相關標準。

秒411.18規則的到期和終止 411.16 增強城市僱員就業機會試點計劃

如果公務員委員會不採取行動延長該協議,則第 411.16 條和「增加城市僱員就業機會的試點計劃」將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結束的集體談判協議到期時失效。此外,公務員委員會可自行決定在該日期之前的任何時間終止試點計畫。

規則 411

考試

第二條:審查程序

適用性第二條第 411 條適用於由運輸工人工會 (TWU)、地方分會 200 和 250A 代表的市交通局 (MTA) 的所有服務關鍵類別。

秒411.19特許授權

考試程序應依照章程的規定執行。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應依照本規則其他部分的規定對與考試計畫有關的所有事項作出裁決。

秒411.20公告

考試公告應載明考試的資格條件、考試日期、合格名單有效期限等內容。申請人必須僅遵循其所申請的考試公告。

秒411.21對考試公告的抗議

有關公告條款的上訴必須在公告發布之日起七 (7) 個工作天內送達 MTA。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將對上訴作出裁決並以書面通知上訴人。根據本規則其他規定,該決定可向委員會上訴。

秒411.22重新發布審查公告

在考慮根據本規則提交的申訴後,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可以重新發佈公告。重新發布的審查公告不受申訴程序的約束。

秒411.23官方時段

考試公告應載明申請人資格認定的期限。

秒411.24促銷申請人

411.24.1報考促銷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所報考試公告的要求,並具備本規則規定的促銷考試資格。

411.24.2下列僱員,如具備其他資格,並符合下列規定的服務要求,則有權參加晉升考試:

1)已完成試用期的正式員工;

2)具有永久公務員、試用期或經認證的臨時身份且目前正在獲得授權休假的員工;

3)有留任權利的員工;

4)員工在不同級別中度過試用期,但在試用期結束後,最後受僱於下一個較低級別的認證臨時員工、試用員工或永久員工;

5)從常規合格名單中任命的人員擔任除「臨近名單」任命以外的非常任職位;

6)試用期員工。

411.24.3凡參加上述晉升考試的僱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以任何身分在該類別或考試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服務六個月;和

2)任命官員依照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規定的形式和方式證明其在所需服務期間的工作表現令人滿意。

秒411.25識別手段

411.25.1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應確定在筆試和績效考試中使用的候選人識別方法。

411.25.2採用密封辨識方式考試時,禁止考生在試卷上做識別標記。作出識別標記的考生的試卷可能會被取消。在所有評分和及格分數確定之前,不得打開成功候選人的密封身份證明表。

411.25.3如果多名考生連續參加了兩 (2) 場或兩 (2) 場以上的考試,且至少有一名考生通過了一門考試而未通過一門考試,則可以在資格評估面試之前打開未通過一門考試的考生身份識別表,但目的僅限於確定哪些考生應該參加資格評估面試。在公佈暫定合格名單之前,MTA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洩漏考試成績。

秒411.26考試作弊或欺詐

公務員委員會的政策是,考試應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進行,以公平地測試申請人的相對資格、優點和適合性。任何在考試過程的任何階段作弊、企圖作弊或協助他人作弊的人都將受到《憲章》和其他法律的全面追究。採取的措施包括取消考試資格、解僱以及取消未來就業資格。作弊行為包括使用或試圖使用考生報考考試安排通知中未授權的資料。如果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或在選拔過程中提供重大虛假陳述,則應有充分理由將該人排除在考試之外,並採取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建議的其他適當行動。

秒411.26考試作弊或詐欺(續)

411.26.1考試協助、妨礙、詐欺和串通

任何人或官員不得單獨或與他人合作挫敗、欺騙或阻礙任何人行使考試權利;對根據本協議接受檢查的任何人的檢查或適當資格作出虛假標記、評分、估計或報告,或協助這樣做;或就同一事項或受檢查人作出任何虛假陳述;向任何人提供任何特殊或秘密訊息,以改善或損害任何人被任命、僱用或晉升的前景或機會。

任何透過欺詐、隱瞞事實或違反委員會規則而獲得名單資格的人均應從該名單中刪除,如果獲得認證或分配到某個職位,則應從該名單中刪除。

秒411.27抄襲考試題目

禁止影印試題或製作考試筆記或提綱。

秒411.28評級鍵

411.28.1未免除檢查權的考試的試卷應規定考生可以查看用於評分的評分標準的時間。除非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另有指示,否則考試參與者只能查看一次評級鍵。任何參與者的身份證明表打開後,不得對評級密鑰進行任何更改。

411.28.2檢查評級鍵的目的是糾正鍵中的錯誤或確定所提問題是否有歧義或措辭不正確。有關評級鍵的抗議必須在檢查室填寫 MTA 提供的表格。請願書必須包含證實數據或權威參考文獻。如果提出任何抗議,將提供額外的時間來審查抗議和提交反抗議。

秒411.29評級要點 - 持續審查

411.29.1檢查特權不適用於任何連續或標準化入學考試或同時入學和晉升筆試的問題和答案。這包括持續測試計劃下的考試。

411.29.2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可以命令從根據本規則免於檢查權的任何考試中刪除過時或錯誤的問題。

秒411.30審查委員會對評等要點的檢查

411.30.1無論本規則另有規定,在根據以往經驗預計會對關鍵答案提出大量抗議的考試中,或者在所涉類別中急需任命考生的情況下,考試公告可以規定由審查委員會對試題和答案進行審查。審查委員會應由三(3)名以上與審查主題相關的領域的專家組成。

411.30.2等級評定要點的審查應與考試同時開始,並應在一次考試中完成。審查委員會針對其認為含糊不清、不正確或不恰當的問題或答案提出的建議應提交給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批准。此評級標準經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批准後,應在兩 (2) 天內提供給考試參與者審查。如果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認為申請人數量足夠,則可延長此類審查時間。參與者僅可針對有紀錄證明有重大錯誤的問題或答案向委員會提出申訴。如果已提起上訴,將提供額外的時間提交反駁意見。如果沒有提出申訴,則核准的評級標準將作為考試評分的官方評級標準。

秒411.31考試及格分數

411.31.1對於每次考試,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應設定及格分數或根據服務需求決定列入合格人員名單的總人數。

411.31.2鑑定表開啟後,合格分數不得更改。

秒411.32未通過考試考生的評分審查

如果考試還有剩餘部分,並且根據這些規則該考試沒有免於審查,則未通過的考生可以在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確定的最短時間內審查其評級,該最短時間不少於三個 (3) 個工作日,並在通知其分數的通知中指定。在確定最短期限時,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應考慮多種因素,其中包括可用於審查評級的技術、用於評分的技術或方法、考試類型、合格人數、發送和接收通知的訊息平台的穩定性和可靠性、考生獲取及時通知的途徑的程度,以及考試評級的複雜性。此類審查的唯一目的是確定評分是否準確。

秒411.33退伍軍人考試優先

411.33.1 1976 年 7 月 7 日或之後完成的考試的退伍軍人優先權應按照這些規則進行管理。

411.33.2下列定義適用於本節的管理:

1)考試完成日期:考試合格名單公佈的日期或考試所有競爭性部分均已完成並確定及格分數的日期。

2)申請時間:申請人必須在原始申請表或預申請表(以先提交的為準)上申請優先權。所有此類聲明或撤回聲明必須在參加測試的第一部分之前提出。

3)首次享有優先權:申請人首次脫離現役的日期,包括因重新入伍而脫離現役的日期,並且此類服務使申請人有資格根據當時的要求要求優先權。

秒411.34資格評估面試- 程序和申訴

411.34.1程序與實踐

1)資格評估委員會的指導可以包括部門主管或部門代表的陳述,內容包括對考試班級的描述、部門班級的設置、該班級員工所需的個人特徵的關鍵要素以及相關資訊。部門負責人或代表不得在此時或考試完成前的任何其他時間與資格評估委員會的任何成員討論任何候選人。

2)董事會成員不得在任何資格評估面試中展示任何兄弟會戒指、組織別針或徽章,任何出現在董事會面前的候選人也不得佩戴此類戒指、別針或徽章。

3)任何董事會成員不得對與其有親屬關係的候選人進行評級,也不得對與該候選人之間存在強烈的個人關係以致難以做出公正評級的候選人進行評級。

4)在考試所有部分完成並最終通過合格人員名單之前,任何考生不得與資格評估委員會成員討論其候選資格或與候選資格的任何關係。

5)無須向資格評審委員會提交推薦信或推薦函。

6)委員會可以考慮審查公告中規定的相關文件。

7)所有資格評審面試均對同一類別的考生實施相同的標準。

8)最低通過或合格評級必須與某個等級相關,而不是與多位置等級中的某個單一位置相關。

9)不得詢問任何公職人員的政治觀點、宗教信仰、勞工關係或種族血統。

秒411.34資格評估面試 - 程序和申訴(續)

411.34.1程序與實務(續)

10)資格評估面試記錄應保留至所有評級成為最終評級並且基於此的任何訴訟均已及時解決為止。錄音缺陷不會導致訪談無效,除非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發現遺漏或難以理解的資料與案件至關重要,在這種情況下,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可以授權進行第二次訪談或下令進行新的檢查。

11)如果對考官或資格評估面試中的任何評分提出質疑,則應將質疑情況通知所有可能影響考試成績的其他考生。

411.34.2董事會成員的挑戰

1)如果董事會成員認為很難對任何候選人進行公正的評級,則董事會成員可以不對該候選人進行評級。如果可能的話,被免職的董事會成員應由具有相同資格的候補人選代替。

2)如果考生基於對董事會成員的先前了解或熟悉而對資格評估面試中擔任考官的人員的個人偏見或能力提出質疑,則應在參加此階段的考試之前立即向 MTA 代表或授權代表提出質疑。然後,候選人將接受面試。如果在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否認之後,委員會採取行動維持此類質疑,則被質疑人員的評分將不會計入候選人的最終評分,而候選人的評分將以考試委員會中未被質疑成員的評分為準。如果超過一半的董事會成員被成功挑戰,那麼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應取消本次會議並組成新的董事會,除非為考試召集了多個考官小組,在這種情況下,候選人應由人數相等的替代小組進行考試。

秒411.34資格評估面試 - 程序和申訴(續)

411.34.2董事會成員的挑戰(續)

3)任何基於委員會成員的偏見、瀆職或失職而對資格評估委員會行為提出的上訴或質疑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在資格評估面試的第二個工作日之前提交給考試部門代表。未在這兩 (2) 天期限內提出的基於偏見、瀆職或失職的質疑將不予受理。此類挑戰必須說明挑戰所依據的理由。未說明具體迴避理由的,迴避請求無效。依本節規定合法提出的所有質疑應在口試准考證開啟、考生成績公佈前依本規則的規定予以解決。

4)委員會在處理對資格評估委員會行為的質疑或上訴時,應僅考慮構成資格評估面試記錄的申請、記錄和問答。只有當候選人提供證據明確證實偏見、瀆職或失職指控時,委員會才會支持抗議。

5)公務員委員會就此事所做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6)如果未依本條提出異議或委員會未依本條決定,則日後的異議將不予接受。

411.34.3資格評估面試中參與者評級的檢查

1)在計算出考試的資格評估面試後,此類綜合評分應在計算完成所有參與者後至少兩個(2)個工作天內提供,或者在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設定的其他兩個(2)天內提供,前提是考生已被告知日期,在此期間,每個參與者都可以檢查自己的評分。

秒411.34資格評估面試 - 程序和申訴(續)

411.34.3參與者在資格評估面試中評級的檢查(續)

資格評審面試中評分、評分的考官身份不得公開。

2)任何質疑應在檢查期內以書面提出,且僅限於:

- 資格評審委員會未能採用統一的標準;和

- 資格評估面試期間,考官小組提出的任何問題,需要與適用於舊金山市和縣政府、MTA 和/或公務員委員會的任何联邦、州或市和縣法律、規則或法規相衝突的答案。

3)根據本節正確提出的所有挑戰應按照本規則的規定解決。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不得僅僅因為候選人認為他們有權獲得更高的分數而考慮提出質疑。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不會用自己的判斷來取代資格評估面試官的判斷。資格評估委員會對低於最低及格分數線的評級不得提高到高於最低及格分數線。

4)不得向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提交未向資格評估委員會提交的任何證明或支持資格的文件,除非候選人被剝奪了這樣做的機會。

5)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對此事項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6)如果沒有根據本節提出異議或沒有根據本節由 MTA 交通主管/指定人員作出決定,則以後的異議將被禁止。

秒411.35進行考試的要求

411.35.1除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無法控制的原因外,每當臨時或接近名單的任命被授予永久職位時,MTA 應立即開始進行考試。

411.35.2除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無法控制的原因外,MTA 將盡一切努力,在有證據表明需要繼續任命此類人員的情況下,優先在合格名單到期前至少六十 (60) 天開始進行考試。

411.35.3在可能的情況下,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和談判代表應提前會面,以確定哪些類別需要持續的合格名單。

秒411.36申請人審查

將原憲章第 8.321 條納入公務員委員會規則

根據前憲章第 8.320-1 條並納入前憲章條款

(提案 C - 1991 年 11 月 5 日選舉)

411.36.1競爭性考試要求

所有申請機密服務職位的申請人均須參加競爭性考試,但是,除非有三 (3) 人或三 (3) 人以上參加,否則考試不被視為具有競爭性。但是,在獲得 MTA 交通運輸主管/指定人員的批准,並對擬議的考試進行了合理的宣傳後,可以為少於三 (3) 名合格申請人舉行任何此類考試。

411.36.2免費檢查

此類考試不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411.36.3考試管理及考官聘用

MTA 運輸總監/指定人員應控制所有考試,並可僱用公共服務部門內外的合適人員擔任考試員。

秒411.36申請人審查(續)

411.36.4考試類型

所採用的考試應衡量受考人員履行其尋求任命的職位的職能、職責和責任的相對能力。考試應包括選拔方法,以公平地測試申請人的相對資格、優點和適合所要填補的職位的情況。考試可能包括筆試,以確定與工作相關的能力、知識或成就;以及資格評估委員會的口試。

411.36.5資格評估委員會管理規則

MTA 運輸總監/指定人員應制定管理資格評估委員會的規模和組成的規則。對於舊金山市和縣的僱員,資格評估委員會可以考慮 MTA 表格上完成的所有先前績效評估;對於所有申請人,資格評估委員會可以考慮之前的工作經驗、評估中心評估和工作樣本作為他們評估任何職位候選人的一部分。

411.36.6學徒職位

由加州工業關係部學徒標準司認可的行業、工藝或職業聯合學徒委員會建立的適當資格名冊可用於填補學徒職位或作為建立學徒資格名單的基礎。

411.36.7考試充分性

經委員會批准後,MTA 運輸總監/指定人員應判斷測試是否充分,以評估申請人為市和縣提供服務的能力。

411.36.8及格分數及名單編號的製定

MTA 運輸總監/指定人員可為每次考試決定及格分數,或確定構成合格名單的總人數。

411.36.9合格名單的準備和排序

MTA 運輸總監/指定人員應根據審查員的報告準備合格名單,並按相對錶現順序排列。

秒411.36申請人審查(續)

411.36.10禁止討論政治、宗教或兄弟會議題

向申請人提交的任何問題不得涉及政治或宗教觀點或兄弟關係。

秒411.37對書面問答的抗議

將原憲章第 8.322 條納入公務員委員會規則

根據前憲章第 8.320-1 條,納入前憲章條款

(提案 C - 1991 年 11 月 5 日選舉)

411.37.1筆試考生複習時間

公務員考試筆試結束後,所用試題及答案應可供考生查閱。

411.37.2排除連續或標準化測試的審查

此審查期不適用於任何連續或標準化入學或同時入學和晉升筆試的問題和答案。

411.37.3抗議機會問答

在審查期間,參與者應有機會抗議他們認為不正確或不當的問題或答案。

411.37.4評級變化關鍵

在所有抗議項目均已採取行動並採用官方評級密鑰並打開識別表後,不得對評級密鑰進行進一步更改。

秒411.38提高城市僱員就業機會的計劃

411.38.1彈性人員配置計畫授權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有權制定靈活的人員配置方案,以便將試用期滿的正式公務員提拔至更高級別的職業系列,或透過傳統選拔程序以外的其他方式晉升至其他職業系列。在製定靈活的人員配置方案時,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應考慮以下因素:

秒411.38增加市府僱員就業機會的計畫(續)

411.38.1彈性人員配置計畫授權(續)

彈性用工審核應考慮以下因素:長期服務年資、績效考核等級、職缺、預算限制、平等就業機會等。具體審核程序及資格要求,應在各職務彈性用工審核公告中列明。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應管理和裁決與靈活人員配置計畫有關的所有事項。根據規則其他部分的規定,大都會運輸署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的決定可向公務員委員會提出上訴,該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411.38.2僅促銷計劃授權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有權透過分類建立晉升計劃,將經過試用期的永久公務員晉升到職業系列中的下一個更高級別。在製定僅限晉升的計畫時,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應考慮多種因素,其中包括永久服務年資、績效評估等級、職位空缺、預算限制和平等就業機會。具體程序和資格條件應在相應分類的專案考試公告中列明。

考試公告應分發給同一職業系列中下一級職類中所有已通過試用期的現任正式公務員。考試公告將在專門針對市府員工的就業機會網頁上公開發布。參加考試並通過的員工將被列入合格名單。本計畫下所建立的所有合格名單的認證規則均為名單規則。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應管理和裁決與促銷計畫有關的所有事項。根據規則其他部分的規定,大都會運輸署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的決定可向公務員委員會提出上訴,該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秒411.38增加市府僱員就業機會的計畫(續)

411.38.3臨時和豁免轉永久身分計畫授權

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有權制定項目,為臨時或豁免員工提供過渡到永久身份的機會。臨時或豁免員工必須以臨時或豁免身分連續工作至少一年(2,080 小時)。在製定該項目時,MTA 交通運輸部主任/指定人員

除其他因素外,還應考慮符合資格的在職留任人員名冊、職位空缺、預算限制和平等就業機會。

本規則僅適用於憲章類別 16:臨時和季節性任命、憲章類別 17:休假公務員替代者以及憲章類別 18:特殊項目和專業服務中具有臨時身份或豁免身份的員工。具體程序和資格條件在各類別考試公告中列明。考試公告必須在專門針對市府員工的就業機會網頁上公開發布。參加考試並通過的員工將被列入合格名單。將針對臨時轉永久計劃和豁免轉永久計劃建立單獨的合格名單。本計畫下所建立的所有合格名單的認證規則均為名單規則。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應管理和裁決與臨時和豁免至永久身分計畫有關的所有事項。 MTA 交通部主任/指定人員的決定可向公務員委員會提出上訴,且公務員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秒411.39實施增加市府僱員就業機會的計劃

根據 MTA 人力資源總監/指定人員的要求,公務員委員會可自行決定更改這些試點計畫的標準。試點計畫的變更可能基於:計畫有效性、計畫效率以及公務員委員會確定的其他相關標準。

秒411.40規則 411.38 的到期和終止,增加城市僱員的就業機會試點計劃

如果公務員委員會不採取行動延長該協議,則第 411.38 條和「增加城市僱員就業機會的試點計劃」將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結束的集體談判協議到期時失效。此外,公務員委員會可自行決定在該日期之前的任何時間終止試點計畫。

規則 411

考試

第三條:退伍軍人優先考試

適用性:第三條第 411 條規則適用於市府交通局 (MTA) 的所有服務關鍵類別。

秒411.41依本規則享有權利的退伍軍人的定義

本規則中使用的“退伍軍人”一詞應按照加州法律的定義。政府法典§18540.4,在修訂本規則時規定:任何在國家緊急狀態或州軍事緊急狀態或武裝部隊任何遠徵期間在武裝部隊全職服役並在非不光彩情況下退役或釋放的人。

秒411.42依本規則享有權利的殘障退伍軍人的定義

411.42.1為本規則的目的,「殘疾退伍軍人」一詞應指第 411.42.1 條中定義的任何退伍軍人。 411.41,因服役而遭受永久殘疾,且有美國政府記錄。

411.42.2儘管本規則允許任何優先權,上述定義的殘疾退伍軍人應享有《美國殘疾人法案》規定的所有權利,包括在適當情況下的任何合理便利。

秒411.43退伍軍人權利

411.43.1退伍軍人、寡婦或鰥夫或同居伴侶

退伍軍人的定義如上文第 3 節所述。 411.41,或該退伍軍人的寡婦或鰥夫,或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該退伍軍人死亡時的家庭伴侶,如果通過入學資格考試或程序並取得及格分數,從而有資格從合格名單中獲得認證,則有權在其入學資格分數上額外獲得百分之五 (5%) 的學分。

411.43.2殘障退伍軍人、寡婦或鰥夫或同居伴侶

殘障退伍軍人,定義見第 31 條。 411.39.1 規定的退伍軍人,或該退伍軍人的寡婦或鰥夫,或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該退伍軍人死亡時的家庭伴侶,如果通過入學資格考試或程序並取得分數,從而有資格從合格名單中獲得認證,則有權在其入學分數基礎上額外獲得百分之十資格 (10%) 的及格。

秒411.43退伍軍人權利(續)

411.43.3殘障退伍軍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侶

依照第 3.2 條定義的百分之百 (100%) 殘障退伍軍人的配偶或註冊同居伴侶。 411.39 的學生,如果在入學資格考試中取得及格分數,從而有資格從合格名單中獲得認證,則可以獲得額外百分之十 (10%) 的入學資格分數。

411.43.4退伍軍人身分通知

任何申請舊金山市和縣職位並希望獲得退伍軍人優先待遇的個人申請人,必須在提交初始工作申請時告知人力資源部其退伍軍人身份。退伍軍人優先權僅限於入學就業申請人,但它可以適用於僅限入學公告或入學和晉升公告相結合的公告。

秒411.44退役時的權利

符合本文定義的退伍軍人優惠資格的個人應在退伍之日被視為有權享受此優惠。

秒411.45獲得永久任命後,權利即告耗盡

一旦從合格名單中獲得永久任命並完成所需的試用期,即可行使上述退伍軍人優先權。任何其他退伍軍人學分在任何其他考試中的申請將自動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