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公告 2023-05:重新分配大麻補助金

本公告的目的是為大麻辦公室 (OOC) 的受贈者提供關於 OOC 重新分配未用贈款資金的努力的指導。本公告討論受資助者資格、文件要求和合格費用類別。

受贈者重新分配的資格

要獲得補助金資格,申請人必須符合 OOC 與大麻監督委員會於2022 年 12 月 1 日協調通過的以下資格標準:

  1. 申請人必須是股權申請人,並且必須向 OOC 提交大麻經營許可證申請,且不存在不合格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撤回、放棄和申請人不合格);
  2. 股權申請人必須擁有與其大麻業務許可證申請相關的公司申請人至少 40% 的股份;
  3. 股權申請人的大麻經營許可證申請必須已正式提交給規劃部門,並且狀態為「擴建」「已批准」。

資助期限於2023年6月9日到期。為了獲得補助金重新分配的資格,潛在受助者必須滿足初始補助金資格,並證明其 70% 的補助金已在初始補助金期限(2023 年 6 月 9 日)結束時支出。

OOC 將向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分發獲獎通知。然後,申請人需要在 7 月 24 日星期一之前通知 OOC 其繼續申請的意圖

文件要求

贈款協議修正案完全執行後,符合資格的受贈者將需要提供 (1) 預支資金請求,其中包括詳細說明他們計劃如何支出贈款的預計預算; (2) 報銷請求,列出並記錄過去符合報銷條件的支出。贈款資金將以一次性預付款和/或透過報銷請求的方式支付。  

在補助金期限內,獲得預付款的受贈者必須提供進度報告,反映補助支出金額以及其估計預算是否有任何變化。   

贈款資金可用於以下符合資格的費用:

Eligible Expenses
1. Rent 8. Cannabis Related Taxes

2. Regulatory Fees

9. Banking and Escrow Fees

3. Regulatory Compliance

10. Packaging and Materials 

4. Cannabis Testing  

11. Marketing and Advertising 

5. Fixtures and Equipment

12. Furniture 

6. Capital Improvements

13. Accounting Services

7. Legal Services

如果補助金在補助期限結束時未用完或用於不符合資格的費用,則受贈者必須將這些資金退還給舊金山市和縣,否則將面臨執法行動的風險。 

強制執行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 民事處罰
  • 刑事處罰
  • 許可證撤銷
  • 5年內無法申請未來的補助金

合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