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市縣與機械師聯盟 (Local 1414) 之間的僵局解決程序
| Date & Time | Location |
|---|---|
Friday, April 26, 2024 | Department of Public Works |
特此通知,根據《舊金山憲章》第 A8.409-4(c) 僵局解決程序,三名成員仲裁委員會將召開會議,在舊金山市和縣之間進行僵局解決程序(“市”)和運營工程師當地工會NO。 3 國際運作工程師聯盟 (AFL-CIO)
監督緩刑官員(「聯盟」)簽署後續諒解備忘錄(「MOU」)。諒解備忘錄是市政府和工會之間的協議,規定了諒解備忘錄期限內工會代表的市政府僱員的工資、工作時間、福利以及其他僱用條款和條件。後續諒解備忘錄將取代市政府與工會之間的現有諒解備忘錄,該諒解備忘錄將於2024 年6 月30 日到期。的市代表、指定的工會組成代表一名,由中立仲裁員擔任仲裁委員會主席。
仲裁委員會將在上述指定的一天內舉行一次會議,在每個會議日結束時休會,並在隨後的每個日開始時恢復會議,除非提前休會。仲裁委員會將於 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會議結束後休會前就本次會議的單一項目徵求公眾意見。
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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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調解程序(討論和可能的行動)
一個。程序的進行和通過程序可能採取的行動(討論和可能採取的行動)
主席對程序的進行有酌處權。此外,根據章程第 A8.590-5(c) 條,仲裁委員會還可以採取旨在鼓勵雙方達成協議、加速仲裁聽證程序或降低仲裁程序成本的程序。
在董事會投票通過任何程序之前,主席應就第 1(a) 項徵求公眾意見。
b.繼續進行。在程序的仲裁部分,仲裁委員會將收到來自市政府和工會的證據,涉及雙方關於代表範圍內的工會成員的工資、工作時間、福利以及其他僱傭條款和條件的建議經過市政府和工會之間的真誠談判後仍未解決。證據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主題: 商品和服務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變化;提供類似服務的僱員的薪資、工作時間、福利以及僱用條款和條件;其他城市僱員的工資、工作時間、福利以及條款和條件;憲章中規定的用於確定和維持工資、工時、福利以及僱用條款和條件的公式;該市的財務狀況及其支付仲裁委員會決定費用的能力;以及傳統上在確定公共和私人就業的工資、工作時間、福利以及條款和條件時考慮的其他因素。
作為程序的一部分,仲裁委員會可以單獨或共同對一方或雙方進行調解。根據《加州證據法》第 1115 條及以下條款,仲裁委員會進行的任何調解均不對公眾開放。仲裁委員會可以在訴訟過程中交替進行仲裁和調解,包括在會議的一天或兩天內。調解將在閉門會議中進行,這將構成一次閉門會議討論,可能會定期休會並與仲裁穿插進行。
在僵局解決程序結束時,雙方將針對每個剩餘爭議問題提交最後、最佳、最終報價(「LBFO」)。
c.公眾意見(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會議結束時休會前)
歡迎公眾就與本議題相關的任何事項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意見,包括但不限於對當事人提案的討論;已提出或預計將提出的證據;當事人的論點;工會代表的僱員的工資、工作時間、福利以及其他僱用條款和條件;仲裁委員會在決定 LBFO 時應考慮的因素、後續諒解備忘錄的條款;以及董事會尚未在仲裁程序中討論但董事會可能會在稍後的會議上討論的主題,包括董事會關於 LBFO 的決定。發言者應向整個委員會發表講話,而不是向個別委員會成員、城市工作人員或工會代表發表講話。除非董事會主席設定較短的每人時間,否則公眾意見僅限於每人三分鐘。
休會
一般通知
殘障人士住宿。如需參加會議所需的與殘障相關的調整或便利,包括輔助輔助設備或服務,請在會議前至少48 小時聯繫Stephen Fu,電話(415) 701-5680,週一會議除外,週一會議的截止日期為是上週五下午 4:00。
交通選擇。為人力資源部服務的 MUNI/地鐵線包括 Van Ness 站和市政中心站的 F-Market/Wharfs、J-Church、K-Ingleside、L-Taraval、M-Ocean View 和 N-Judah; 14-Mission、14L-Limited、26-Valencia 和 42-Downtown 巴士線。有關 MUNI 無障礙服務的信息,請致電 (415) 923-6142。
對化學產品敏感。為了協助本市照顧患有嚴重過敏、環境疾病、多種化學品敏感性或相關殘疾的人員,提醒公共會議的與會者,其他與會者可能對各種化學產品敏感。請幫助市府安置這些人。
智慧型手機.本次會議禁止響鈴和使用手機、尋呼機和類似的發聲電子設備。請注意,主席可以命令將任何負責響鈴或使用手機、尋呼機或其他類似發聲電子設備的人員帶出會議室。
會議材料。議程項目附帶的資料(如有)可在正常辦公時間內在人力資源部查閱和影印,地址:1 South Van Ness Avenue, 4th Floor, San Francisco, CA 94103。內或議程包交付會員後,董事會可在正常辦公時間內前往人力資源部(地址:1 South Van Ness Avenue, 4th Floor, San Francisco, CA 94103)進行檢查。請提前致電人力資源部(415)557-4800以確定是否有此類資料。
語言訪問。如果對《語言使用條例》有疑問,請致電 (415) 581-2360 聯絡 OCEIA,並詢問執行董事或語言使用合規官。如需在會議期間請求特定項目的口譯員,請在會議前至少 48 小時致電 (415) 701-5680 聯繫 Stephen Fu。
遊說活動。 《舊金山遊說者條例》(《舊金山運動和政府行為守則》第 2.100 – 2.160 節)可能要求影響或試圖影響當地政策或行政行為的個人登記並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者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電話 (415) 252-3100,傳真 (415) 252-3112,網站: https: // www.sfgov.org/ethics/ 。
了解陽光條例下您的權利
(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 章)
政府的職責是為公眾服務,在公眾面前做出決定。
市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該法令確保在人民面前進行審議,並確保城市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
如需了解有關您根據《陽光條例》享有的權利的更多資訊、取得《陽光條例》的副本或報告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聯絡位於City Hall,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244的《陽光條例》特別工作小組, San Francisco, CA 94102。
有興趣取得《陽光條例》免費副本的公民可以向《陽光條例》工作小組索取副本,或透過網路https://www.sfgov.org/sunshine/和http://www.sfgov.org/sunshine/列印《舊金山行政法典》第67 章索取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