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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收集

個人服務合約申請(目前)

以下個人服務合約 (PSC) 請求已提交供審核和批准。

Human Resources

關於這些合約

它們是什麼

個人服務合約(PSC)是三藩市市府和縣與不同個人、團體或組織簽訂的協議。這些協議旨在提供服務,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團體將獲得相應的報酬。

我們為什麼要發布它們

我們發布個人服務合約 (PSC) 審批請求,因為這是公務員委員會 (CSC) 的要求。

該委員會負責審核申請,並批准各部門為特定工作聘用外部人員。他們可以決定是否由政府雇員完成這項工作比從外部聘用人員更為合適。

如果部門希望在人事服務合約上花費超過 10 萬美元,則所有部門的申請都會被分享,共享期限為 7 天。

如何提出上訴

如果您對某項請求有異議,可以在第七天中午之前向公務員委員會 (CSC) 提交申訴表。委員會將在下次會議上討論該異議。如果在七天內無人提出異議,該請求將在委員會會議上獲得批准。

公務員委員會會議於下午 2 點在市政廳(卡爾頓·B·古德萊特博士廣場 1 號)400 室舉行。

如需查看已安排的會議列表,造訪公務員委員會 (CSC) 會議頁面。 

擬議的個人服務合約

根據委員會的 PSC 政策,可以對 PSC 請求提出抗議和/或上訴。

  • PSC(20 萬美元及以下):對提議的加急 PSC 的抗議必須在發布的第七天下班前透過電子郵件向人力資源總監提交: DHR-PSCCoordinator@sfgov.org 。人力資源總監關於 PSC 抗議的決定可在收到該決定通知後五 (5) 個工作天內向委員會提出上訴。
  • PSC(超過 20 萬美元):對於已張貼的常規 PSC 的上訴必須在郵寄或親自遞送的第七 (7) 天下班前向委員會辦公室提交,並附上上訴人的原始簽名和電子郵件地址。上訴表格和說明位於委員會網站上:向公務員制度委員會提出上訴|舊金山 (sf.gov)

資源

接觸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部門的PSC協調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