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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衛生令允許綜合醫院就診

City Attorney

醫院必須與患者合作並篩檢訪客是否有任何症狀。

公共衛生部發布了允許醫院探訪的新條件,前提是醫療服務提供者制定了具體的安全要求。 

醫院可能允許患者每天在其房間內接待 1 名訪客。在其他情況下,您可以與醫院裡的某人在一起。例子包括去醫院:

  • 未滿 18 歲的人
  • 有發展障礙並需要幫助的人 

如果有緊急的健康、法律或其他不能等待的問題,醫院也可能會讓您就診。

離開前致電您想要參觀的設施。出發前您應該檢查一下自己的健康狀況。您可能需要提前接受 COVID-19 檢測。您需要與醫院內的其他人保持 6 英尺的距離。就診時,您還需要戴上面罩,不過醫院可以提供您面罩。

請參閱有關在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獲得醫療保健的其他提示。

醫院需要遵守某些健康和安全規則

一般來說:

  • 與病人(或如果需要的話,與他們的決策者)合作決定誰可以拜訪
  • 向公眾提供本公共衛生令
  • 提供遊客洗手液
  • 請患者和工作人員戴上面罩或個人防護裝備(如果需要)
  • 讓病人、訪客和工作人員遵守保持身體距離的要求
  • 讓患者在就診前和就診期間檢查健康狀況
  • 讓員工每天檢查健康狀況 
  • 如果有任何工人 COVID-19 檢測呈陽性,請在 24 小時內報告
  • 遵循包含 COVID-19 計劃的公共衛生指令

下載官方指南

衛生官員命令 No. C19-0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