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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

治安部門監督委員會例行會議

Sheriff's Department Oversight Board

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to

如何參與

親自

San Francisco City Hall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40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概述

這是治安部門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舉行的現場公開會議。治安部門監督委員會成員將親自出席本次會議。邀請公眾親自或遠端線上旁聽會議,如下所述。除下文所述的需要合理便利的殘疾人外,只有親自出席會議的公眾才有機會提供公眾意見。

議程

1

透過會議記錄(行動)

審議通過2023年10月6日召開的治安部門監督委員會例行會議及2023年10月13日召開的特別會議紀錄。

2

DPA 關於治安官辦公室調查的報告(資訊)

警察問責部最近第三季警長辦公室調查的報告。討論將僅限於確定是否將提出的任何問題安排在未來的董事會會議上。

3

閉門會議公眾意見

民眾 對與以下第 6 項(非公開會議)有關的所有事項發表評論。

4

關於公職人員任命/僱用的閉門會議(SF 管理守則 67.10(b))(討論和可能採取的行動)

監察長,根據 SF 憲章第 4.137 條設立的職位,領導監察長辦公室。

5

投票以在閉門會議中披露討論(行動)

投票決定是否揭露在非公開會議上舉行的第 6 項的任何或所有討論(《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2(a) 條)

6

季度報告(討論和可能採取的行動)

根據 SF 憲章 4.137,審查並討論向治安官和監事會提交的第三季度報告的 SDOB 評估和外展工作。

7

未來議程項目(討論與可能的行動)

8

一般公眾意見

9

休會(行動)

會議資源

相關文件

2023年3月11日 會議紀要

11.03.2023 Meeting Minutes - Adopted

通告

了解陽光法案下您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為公眾服務,在公眾面前做出決定。市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該法令確保在人民面前進行審議,並確保城市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如欲了解《陽光條例》(《舊金山行政法典》第67 章)規定的您的權利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聯絡: 陽光條例工作小組管理員(地址:Room 244 at City Hall, 1 Dr . Carlton B. Goodlett)地點,舊金山,CA 94102-4683。 (辦公室)415-554-7724; (傳真)415-554-7854;電子郵件:SOTFsfgov.org。
《陽光條例》的副本可從陽光工作組書記官、舊金山公共圖書館以及舊金山市網站www.sfgov.org取得。公眾可以透過http://www.sfbos.org/sunshine在線取得解釋性文件的副本,或根據委員會秘書的要求,透過上述地址或電話號碼取得。

語言訪問

根據《語言使用條例》(舊金山行政法第 91 章),可應要求提供中文、西班牙語和/或菲律賓語(他加祿語)口譯員。會議記錄經委員會通過後,可依要求翻譯。只要有可能,我們都會尊重其他語言的協助。若要要求這些服務的協助,請在聽證會前至少 48 小時聯絡 SDA 監察長辦公室,電話 (v) 415.241.7711。如果可能的話,遲到的請求將受到尊重。

殘障通道

治安部門監督委員會聽證會在舊金山市政廳 400 室舉行,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使用輪椅和其他輔助移動設備的人可以進入市政廳。 Grove、Van Ness 和 McAllister 入口均設有坡道。最近的 BART 車站是市政中心站。有關 SFMTA 服務的信息,請致電 311。
可根據要求提供輔助聽力設備、即時字幕、美國手語翻譯、閱讀器、大字體議程或其他設施。請致電 (v) 415.241-7711 向 SDA - 監察長辦公室提出住宿請求。在會議前至少 72 小時申請住宿將有助於確保有空房。

遊說者條例

舊金山遊說者條例 [SF Campaign & Governmental Conduct Code 2.100] 可能會要求影響或試圖影響當地立法或行政行為的個人和實體登記並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者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舊金山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辦公室)415.252.3100; (傳真)415.252.3112;網址:sfgov.org/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