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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

十一月無家可歸人士監管委員會

Homelessness and Supportive Housing

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如何參與

親自

City Hall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
Room 416
San Francisco, CA 94102

在線的

請查看下方SFGovTV頻道的新地址: • SFGovTV - Comcast 頻道 28,Astound 頻道 70,AT&T 頻道 99 • SFGovTV2 - Comcast 頻道 78,Astound 頻道 71,AT&T 頻道 99
舊金山政府電視台
415-6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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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無家可歸人士監管委員會成員將親臨現場出席本次會議。公眾可親臨現場或透過以下方式在線上遠距旁聽會議。親臨現場的公眾將有機會就每項行動或討論事項發表意見。除現場公眾意見外,委員會還將就每項行動/討論事項以及一般公眾意見徵詢環節,聽取最多 10 分鐘的遠程公眾意見。委員會將按照評論者排隊發言的順序聽取遠端公眾意見。由於時間限制為 10 分鐘,排隊的人員可能無法獲得發言機會。因殘疾而獲得特殊安排(如下所述)的人士的遠端公眾意見不計入 10 分鐘時間限制。鼓勵公眾透過電子郵件提交意見。請在會議前一天下午 5 點前發送電子郵件至 bridget.badasow@sfgov.org,以確保委員會在會議召開前收到您的意見。

議程

1

2026年11月5日議程

2

點名

3

聲音產生裝置公告

4

討論:主席宣布事項

5

討論:通訊/專員公告

6

行動:核准2026年10月1日會議紀要

7

討論:聚光燈獎得主

HSH執行董事和HOC將向11月「聚光燈獎」得主Kyle Wehner致敬。

8

討論:主任報告

主講人:麥克‧萊文,HSH執行董事及HSH領導階層

  • 未來一年的主要工作重點
  • 重新採購
  • 無家可歸者應對系統:績效概要
  • 成人及過渡期青年庇護所參與政策
  • HomeRise過渡期最新進展
  • 部門動態
9

討論事項:2026 年時點報告介紹

10

討論及可能採取的行動:舊業務

審查並考慮三藩市民事大陪審團關於其建議現狀的答覆草案

11

操作:同意日曆

本議程所列所有事項均屬同意事項,無家可歸者監督委員會認為這些事項屬於例行事項,將由委員會進行一次唱名表決。除非委員會成員要求討論,否則不會對這些事項進行單獨討論;如果委員會成員要求討論,則該事項將從同意事項中移除,並作為單獨的議程項目進行審議。請求批准。

請求新增以下同意事項。分散式房屋專案團隊請求修改與 Brilliant Corners 簽訂的現有靈活房屋津貼基金 (Flexible Housing Subsidy Pool, FHSP)協議,期限為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額外撥款 17,875,016 美元,另加約 11% 的緊急金額為修訂後的淨金額為 18,385,83,800 美元。

12

常規日曆

第12項是需要委員會單獨投票表決的行動事項。

請求審核並批准與拉金街青年服務中心簽訂一份新的撥款協議,用於阿蒂過渡性房屋項目,撥款期限為2027年1月1日至2032年6月30日,金額為15,206,400美元,其中包括20%的應急資金。庇護所經理路易斯·布拉科將就此事項進行報告。

13

公眾評論

此時,公眾可就其關心且屬於委員會管轄範圍但未列入本次會議議程的事項向委員會發言。對於已列入議程的事項,您將在會議討論到該事項時獲得發言機會。每位公眾發言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布朗法案》禁止委員會對任何未列入已公佈議程的事項採取行動或進行討論,包括在公眾評議環節提出的事項。有關公眾發表意見的指引,請參閱本議程第 2-3 頁。

14

討論事項:數據官報告

數據官報告

HOC 資料官/專員 Joaquin Guerrero

15

如有需要,公眾意見徵詢將繼續進行。

16

討論事項:委員會事務

討論未來議程項目主題

17

休會

通告

無障礙設施

流動性

市政廳方便輪椅使用者和其他輔助行動設備使用者出入。格羅夫街、範內斯街和麥卡利斯特街入口均設有坡道。

輔助設備

如有需要,可提供助聽設備、即時字幕、朗讀者、大字印刷議程或其他便利設施。

殘障無障礙設施申請

如需申請殘疾人無障礙服務,請在會議召開前至少 2 個工作天透過電子郵件聯繫 Bridget Badasow( bridget.badasow@sfgov.org )。

語言服務

如有需要,可提供手語翻譯和英語以外其他語言的翻譯服務。

如需翻譯服務,請在會議召開前至少 5 個工作天透過電子郵件聯絡 Bridget Badasow ( bridget.badasow@sfgov.org )。

陽光法案

根據《三藩市行政法》第67.9(a)條,凡涉及即將在公開會議上討論或審議的事項,擬分發給政策機構全體或多數成員的會議議程及其他存檔文件,均應向公眾公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此類文件也應透過政策機構的網站公開。但是,此項公開無需包含本條例規定的免於公開的內容。

電子郵件: HSHsunshine@sfgov.org

拉馬圖什·奧隆尼土地承認

三藩市無家可歸人士監管委員會承認,我們身處拉馬圖什·奧隆尼人(Ramaytush Ohlone)未割讓的祖傳土地上,他們是三藩市半島的原住民。作為這片土地的原住民守護者,拉馬圖什·奧隆尼人秉承其傳統,從未放棄、喪失或忘記他們作為這片土地以及所有居住在其傳統領土上的人民的守護者的責任。作為客人,我們認識到,我們受益於在他們的傳統家園生活和工作。我們謹此向拉馬圖什·奧隆尼社區的祖先、長者和親屬致以敬意,並確認他們作為原住民的主權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