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如何參與
親自
Room 40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如何參與
親自
Room 40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概述
這是治安部門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舉行的現場公開會議。治安部門監督委員會成員將親自出席本次會議。歡迎民眾親臨現場旁聽會議。除需要合理便利的殘障人士外,只有親自出席會議的公眾才有機會提出公眾意見。 本次會議的錄音可在以下網址查看:https://sanfrancisco.granicus.com/player/clip/45570?view_id=223&redirect=true議程
透過會議記錄(行動)
監察長報告(資訊性)
監察長特里威利 (Terry Wiley) 監察長辦公室的每月報告。
舊金山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示範(資訊)
舊金山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的助理首席檢察官 Angela Chan 將介紹舊金山公設辯護人辦公室的概況、他們所服務的客戶以及他們在監獄條件和監獄中法律探視方面的經驗。
警察問責部 (DPA) 演示(資訊)
首席檢察官馬歇爾凱恩 (Marshall Khine) 將介紹單獨刑事調查和行政調查的重要性,以及確保一項調查不會損害另一項調查的保障措施。
SF 章程第 4.137 條修正案(討論與可能的行動)
討論並檢討 SF 憲章 4.137 的修訂案語言草案。
修訂 SDOB 議事規則 1.14(討論和可能的行動)
修改議事規則 1.14 有關議程和資訊請求的內容。
未來議程項目(討論與可能的行動)
一般公眾意見
歡迎公眾就今天下午議程上未出現但屬於委員會主題管轄範圍內的項目向委員會發言。發言者應向整個董事會講話,而不是向個別董事會成員、部門或 SFSO 人員講話。
休會(行動)
會議資源
相關文件
03.01.2024 會議紀要
03.01.2024 Meeting Minutes - Adopted通告
了解陽光法案下您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為公眾服務,在公眾面前做出決定。市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該法令確保在人民面前進行審議,並確保城市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如欲了解《陽光條例》(《舊金山行政法典》第67 章)規定的您的權利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聯絡: 陽光條例工作小組管理員(地址:Room 244 at City Hall, 1 Dr . Carlton B. Goodlett)地點,舊金山,CA 94102-4683。 (辦公室)415-554-7724; (傳真)415-554-7854;電子郵件:SOTFsfgov.org。
《陽光條例》的副本可從陽光工作組書記官、舊金山公共圖書館以及舊金山市網站www.sfgov.org取得。公眾可以透過http://www.sfbos.org/sunshine在線取得解釋性文件的副本,或根據委員會秘書的要求,透過上述地址或電話號碼取得。
語言訪問
根據《語言使用條例》(舊金山行政法第 91 章),可應要求提供中文、西班牙語和/或菲律賓語(他加祿語)口譯員。會議記錄經委員會通過後,可依要求翻譯。只要有可能,我們都會尊重其他語言的協助。如需這些服務的協助,請在聽證會前至少 48 小時聯絡 SDA 監察長辦公室,電話 (v) 415.241.7711。如果可能的話,遲到的請求將受到尊重。
殘障通道
治安部門監督委員會聽證會在舊金山市政廳 400 室舉行,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使用輪椅和其他輔助移動設備的人可以進入市政廳。 Grove、Van Ness 和 McAllister 入口均設有坡道。最近的 BART 車站是市政中心站。有關 SFMTA 服務的信息,請致電 311。
可根據要求提供輔助聽力設備、即時字幕、美國手語翻譯、閱讀器、大字體議程或其他設施。請致電 (v) 415.241-7711 向 SDA - 監察長辦公室提出住宿請求。在會議前至少 72 小時申請住宿將有助於確保有空房。
遊說者條例
舊金山遊說者條例 [SF Campaign & Governmental Conduct Code 2.100] 可能會要求影響或試圖影響當地立法或行政行為的個人和實體登記並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者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舊金山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辦公室)415.252.3100; (傳真)415.252.3112;網址:sfgov.org/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