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如何參與
親自
City Hall, Room 305 (3rd floor)
San Francisco, CA 94102
在線的
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如何參與
親自
City Hall, Room 305 (3rd floor)
San Francisco, CA 94102
在線的
議程
批准三項調查結果的討論和行動:電話會議
- 每個機構必須發現它已經考慮(或重新考慮)了緊急狀態的情況;並且,或者,
- 緊急狀態繼續直接影響成員親自安全會面的能力,或
- 州或地方官員繼續實施或建議採取措施
顧問介紹
公眾意見
公眾有機會對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事項發表評論。
休會
通告
Ramaytush Ohlone 土地致謝
我們承認,我們身處拉邁圖什‧奧隆 (Ramaytush Ohlone) 未割讓的祖先家園,他們是舊金山半島的原住民。作為這片土地的土著管理者,按照他們的傳統,拉邁圖什·奧隆人從未放棄、失去或忘記他們作為這片土地以及居住在其傳統領土上的所有人民的看護者的責任。作為客人,我們認識到我們受益於在他們的傳統家園生活和工作。我們希望透過承認拉邁圖什社區的祖先、長輩和親戚並確認他們作為原住民的主權權利來表達敬意。
解釋性文件
本議程中列出的解釋性文件副本以及議程發布後包容性住房技術諮詢委員會收到的其他相關資料,可在市政廳 316 室供公眾查閱。 sanfrancisco.nextrequest.com/requests/new 。主計長辦公室的聯絡資訊為 Controller@sfgov.org 或 (415) 554-7500。
公眾意見
公眾意見將在委員會審議每個議程項目之前或期間徵求。發言者最多可以向委員會發表三分鐘的演講。在一般公眾意見徵詢期間,公眾可以就委員會管轄範圍內但不在今天議程上的事項向委員會發表意見。
了解陽光條例下您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為公眾服務,在公眾面前做出決定。市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該法令確保在人民面前進行審議,並確保城市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有關《陽光條例》(《舊金山行政法典》第67 章)規定的您的權利的信息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通過郵件聯繫陽光條例工作組,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244, San Francisco CA 94102;電話 (415) 554-7724;傳真:(415) 554-5163;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sotf@sfgov.org。公民可以透過網路https://www.sfbos.org/sunshine列印《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 章,免費獲得《陽光條例》的陪伴。
無障礙設施
市政廳 (City Hall),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適合輪椅使用者。最近的 BART 車站是市政中心,距離市政廳三個街區。服務於該地點的無障礙 MUNI 線路有:#47 Van Ness、#71 Haight/Noriega 以及前往 Market 和 Van Ness 的 F 線以及位於 Van Ness 和 Market 以及市政中心的地鐵站。有關 MUNI 無障礙服務的更多信息,請致電 923-6142。市政中心廣場的市政廳附近設有無障礙停車場,毗鄰戴維斯廳和戰爭紀念館。如果在委員會會議前週五中午 12:00 之前提出請求,則可提供以下服務。至少提前 48 小時發出通知將有助於確保可用性。對於美國手語口譯員、在會議期間使用閱讀器、聲音增強系統或以其他格式獲取議程或會議記錄的大字體副本,請透過 Controller@sfgov.org 或 (415) 554-7500 聯繫主計長辦公室。為了照顧患有嚴重過敏、環境疾病、多種化學物質敏感性或相關殘疾的人士,公共會議的與會者應注意其他與會者可能對各種化學產品敏感。
手機、尋呼機和類似的發聲電子設備
會議期間禁止響鈴和使用手機、尋呼機和類似發聲電子設備。請注意,主席或臨時主席可以命令將負責響鈴或使用手機、尋呼機或其他類似發聲電子設備的任何人員逐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