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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

警長部門監督委員會例會

Sheriff's Department Oversight Board

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to

如何參與

親自

San Francisco City Hall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40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概述

這是警長部門監督委員會親自舉行的標準每月公開會議。監督委員會成員將親自出席此次會議。歡迎公眾親自出席並觀察整個過程。除需要合理便利的殘疾人士外,只有親自出席會議的公眾人士才被允許發表公開評論。

議程

1

批准會議記錄(行動)

批准 2025 年 7 月 11 日董事會會議記錄。

2

悼念(討論事項)

委員會對洛杉磯縣警局的偵探 Joshua Kelley-Eklund、Victor Lemus 和 William Osborn 表示認可和敬意;對加州奧克蘭懲教和康復局的假釋特工 Joshua Lemont Byrd 表示認可和敬意。

3

Eddy Zheng 的演講(討論內容)

新呼吸基金會創辦人 Eddy Zheng 將發表題為「CHI 與創傷有何關係?」的演講。他將闡述投資 CHI 作為文化響應式創傷方法的重要性。

4

警長部門監督委員會 2025 年第二季報告(討論和可能採取的行動)

審查、討論並採取可能行動,該報告計劃根據《舊金山憲章》4.137 (b)(5) 的規定提交給警長和舊金山市監事會。

5

社區活動(討論專案)

檢視 SFSO 組織並邀請董事會成員參加的社區活動。

6

未來議程項目(討論與可能採取的行動)

成員將就即將召開的會議的可能議程主題進行討論。

7

一般公眾意見

歡迎公眾就今天下午議程未涵蓋的事項向董事會發言,前提是這些主題屬於董事會的管轄範圍。發言者請以集體名義向董事會提出意見,而非向個別董事會成員、部門工作人員或SFSO人員提出。

8

休會(行動)

通告

了解陽光法案賦予你的權利

政府的職責是服務公眾,在公眾面前做出決策。市和縣的委員會、董事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負責管理人民的事務。這項法令確保審議在人民面前進行,並且市政府的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如欲了解您在《陽光條例》(舊金山行政法規第 67 章)下的權利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聯絡:陽光條例工作隊管理員,地址:市政廳 244 室,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舊金山,CA 94102-4683。 (辦公室)415-554-7724;(傳真)415-554-7854;電子郵件:SOTFsfgov.org。
《陽光法令》的副本可從陽光工作小組秘書、舊金山公共圖書館或市政府網站www.sfgov.org取得。民眾可透過http://www.sfbos.org/sunshine線上取得解釋文件的副本,或透過上述地址或電話號碼向委員會秘書索取。

語言訪問

根據《語言訪問條例》(舊金山行政法規第 91 章),可根據要求提供中文、西班牙語和/或菲律賓語(他加祿語)翻譯。會議記錄經委員會通過後,可應要求翻譯。只要有可能,我們都會提供其他語言的協助。如需這些服務的協助,請在聽證會前至少 48 小時聯絡 SDA 監察長辦公室 (v) 415.241.7711。如果可能的話,我們會滿足延遲的請求。

殘障人士通道

警長部門監督委員會聽證會於舊金山市政廳 400 室舉行,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使用輪椅和其他輔助移動設備的人可以進入市政廳。 Grove、Van Ness 和 McAllister 入口處均設有坡道。最近的 BART 車站是市政中心站。有關 SFMTA 服務的信息,請撥打 311。
可應要求提供助聽設備、即時字幕、美國手語翻譯、閱讀器、大字印刷日程表或其他便利設施。請向 SDA - 監察長辦公室提出住宿請求,電話 (v) 415.241-7711。至少在會議開始前 72 小時申請住宿將有助於確保可用性。

遊說者條例

根據《舊金山遊說者條例》[舊金山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 2.100],影響或試圖影響當地立法或行政行動的個人和實體可能會被要求登記和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者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舊金山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辦公室)415.252.3100;(傳真) 415.252.3112;網站:sfgov.org/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