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

2022 年 4 月 13 日警察委員會會議

Police Commission

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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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參與

親自

Police CommissionCity Hall
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400
San Francisco, CA 94102
獲取路線

With the return to in-person meetings and the end of the City and State’s public emergency orders, there will be no remote public comment, except for disability accommodations.

議程

1

一般公眾意見

 (現在歡迎公眾就今晚議程上未出現但屬於委員會主題管轄範圍內的項目向委員會發表講話。發言者應向整個委員會發表講話,而不是向個別委員或部門或根據警察委員會的《議事規則》 ,在公眾意見徵詢期間,警察或DPA 人員或專員都無需回答公眾提出的問題,但個別專員和警察和DPA 人員不應提供簡短的答复,但是,不得在公眾評論期間與發言者進行任何辯論或討論。

2

酋長報告(討論)

- 每週犯罪趨勢(提供舊金山發生的犯罪行為的概述)

- 重大/重大事件(提供計劃內活動和事件的摘要。這將包括對舊金山發生的對公共安全有影響的任何計劃外事件或活動的簡要概述。委員會將討論局長描述的計劃外事件和活動僅限於確定是否安排未來的會議。

3

DPA 主任報告(討論)

- 關於最近 DPA 活動和公告的報告(DPA 的報告將僅限於對 DPA 活動和公告的簡要描述。委員會的討論將僅限於確定是否將提出的任何問題安排在未來的委員會會議上。)

- 提交2022年1月和2月月度統計報告

4

委員會報告(討論)

(委員會報告將僅限於對活動和公告的簡要描述。委員會的討論將僅限於確定是否將提出的任何問題安排在未來的委員會會議上。)

- 委員會主席的報告

- 委員報告

- 委員會公告和確定供未來委員會會議審議的項目的日程安排(行動)

5

討論和可能採取的行動,以採用修訂後的部門總令 3.09,部門獎項(討論)

會議並協商草案於 2021 年 4 月 14 日獲得委員會批准。

6

根據 E 提案(討論)提交部門人員配置報告

(2020年11月,舊金山選民批准了E提案,修改了《城市憲章》,取消了先前製定的警察人員配置基準,並要求舊金山警察局每兩年向警察委員會提交一份人員配置報告和人員配置水平建議。

7

第 96 章 A 報告和 RIPA 建議的更新(討論)

 (第 96 A 章要求報告有關逮捕、使用強制停車資料的某些資訊。該州的配套立法 AB 953,《種族和身分剖析法案》(“RIPA”) 要求 SFPD 報告 a) 所有車輛和行人停車b ) 指控種族和身分分析的投訴。

8

對與下文第 10 項有關的所有事項進行公開評論,閉門會議,包括對第 9 項的公眾評論,投票決定是否在閉門會議中舉行第 10 項。

9

就是否在閉門會議中舉行第 10 項進行投票,包括就是否主張有關第 10(b) 項的律師-委託人保密特權進行投票(《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0 條)(行動)

10

閉門會議

閉門會議點名;

一個。該委員會不會與舊金山警察協會舉行閉門會議。

與勞工談判代表舉行會議-集體談判。該計畫供委員會與勞工談判代表舉行閉門會議,並為與舊金山警察協會 (POA) 的談判提供指導。 POA 不得參加本次非公開會議。

       根據《政府法典》第 54957.6 條和《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0(e) 條:

       城市談判代表:LaWanna Preston,SFPD 勞工關係總監

       代表警察的組織:舊金山警察協會

       談判中的預期問題:部門總令 3.01,「部門書面指示」(討論與可能的行動)

b. 人員例外。根據《政府法典》第 54957(b)(1) 條、《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0(b) 條和《刑法典》第 832.7 條:

        討論並可能採取行動,以決定有罪和處罰(如果需要),或在必要時對案件號 DPA 44025-20 中提出的紀律指控採取其他行動(討論和可能的行動)

c. 人員例外。根據《政府法典》第 54957(b) (1) 條、《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0(b) 條和《刑法典》第 832.7 條:

        討論並可能採取行動,以採納關於委員會 2022 年 3 月 2 日對案件號 IAD 2020-0142 中提出的非紀律指控的決定提出的事實調查結果,或在必要時採取其他行動(行動)

d. 人員例外。根據《政府法典》第 54957(b) (1) 條、《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0(b) 條和《刑法典》第 832.7 條:

        在第 1 號案件中重新分配非紀律指控。 IAD 2020-0141(行動)

e. 人員例外。根據《政府法典》第 54957(b)(1) 條、《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0(b) 條和《刑法典》第 832.7 條:

        待決紀律案件的狀態和日程安排(行動)

11

公開會議 - 投票決定是否揭露在非公開會議中就第 11 項進行的任何或所有討論(《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12(a) 條)(行動)

12

休會(行動項目)

會議資源

相關文件

會議紀錄 - 2022 年 4 月 13 日

Meeting Minu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