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每個孩子將擁有一個乾淨、安全、舒適的睡眠場所,符合相關許可要求。
目的:保護兒童健康。
遵守許可條例。
程式:
- 嬰兒床和搖籃的床墊將完全用床單覆蓋,床單邊緣固定,防止起皺。
- 2歲以上兒童的嬰兒床上是否放置毯子和枕頭可依個人喜好和溫度而定。 2歲以下兒童絕對禁止使用毯子和枕頭,以防止嬰兒猝死症候群(SIDS)或窒息。
- 嬰兒床的床單至少每天更換一次,幼兒床的床單至少每週更換一次,床單一旦變濕或變髒就必須更換。
- 每個孩子都會有自己的嬰兒床或搖籃,配有自己的床單和毯子。
- 嬰兒床和嬰兒床的硬表面至少每週消毒一次,任何時候弄濕或弄髒都會進行消毒,使用不會加重氣喘或呼吸系統疾病的安全清潔劑。
- 可以使用睡袋或可穿戴毯子,但由於睡袋種類繁多,必須向許可部門提交豁免或例外申請以獲得批准。如果獲得許可部門批准,睡袋應:
- 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嬰兒的活動。
- 胸部不應有「負重」(胸部有額外重量)
- 不可用作襁褓,也不可帶有襁褓配件或護翼。
參考:
加州健康與安全法典第 1596.72、1596.81 條
加州法規第22篇第12章第1節第2分章第7條第101439.1款,摘自:https: //www.cdss.ca.gov/inforesources/letters-regulations/legislation-and-regulations/community-care-licensing-regulations/child-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