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頁面

了解您的權利

公共記錄申請
根據《舊金山陽光法案》《加州公共記錄法》,每個市政府部門都必須向公眾提供及時、透明的公共記錄和資訊查閱途徑。

如有關於DEC公共資訊請求政策的問題,或需提出公共記錄請求,請發送電子郵件至dec.publicrecords@sfgov.org

陽光法案
政府的職責是服務公眾,其決策必須在公眾的監督下進行。市縣各委員會、理事會及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本條例確保所有審議過程均在公眾面前進行,並確保市政運作接受公眾監督。如需了解您在《陽光法案》(舊金山行政法規第67章)下的權利,或舉報違反該法案的行為,請聯絡:陽光法案工作小組管理員。

市政廳 – 244室,卡爾頓·B·古德萊特博士廣場1號
加州舊金山 94102-4683
415-554-7724(辦公室)| 415-554-7854(傳真)
電子郵件: SOTF@sfgov.org

公眾可從陽光法案工作小組書記官處、舊金山公共圖書館以及舊金山市政府網站 www.sfgov.org 取得陽光法案條例副本。解釋性文件的副本可在http://www.sfbos.org/sunshine線上獲取,或透過上述地址或電話號碼向委員會秘書索取。

語言訪問
根據《語言服務條例》(舊金山行政法規第91章),如有需要,可提供中文、西班牙語和/或菲律賓語(他加祿語)口譯服務。會議紀要經委員會通過後,如有需要,可提供翻譯服務。我們將盡可能提供其他語種的協助。如需申請這些服務,請至少提前48小時聯繫委員會秘書Arianna Cruz-Sellu,郵箱地址為arianna.cruz-sellu@sfgov.org 。逾期申請,我們將視情況處理。

無障礙設施
兒童與家庭委員會聽證會以及幼兒社區監督與諮詢委員會聽證會均在舊金山米慎街1650號3樓舉行。該建築及會議室均設有無障礙通道。因殘障人士無法親臨現場者,可申請遠端參與。請至少提前一小時提出遠端參與申請,以確保會議連結可用。如有需要,亦可提供手語翻譯服務。遠端參與者可啟用字幕。

如需遠距手語翻譯服務,請在會議開始前至少四 (4) 個工作小時提交申請。所有其他輔助服務申請(例如,其他輔助設備和服務)請至少提前 48 個工作小時提交,以確保服務能及時提供。如需申請輔助服務,請聯絡arianna.cruz-sellu@sfgov.org

遊說條例
根據《舊金山遊說條例》(SF Campaign & Governmental Conduct Code 2.100),影響或試圖影響地方立法或行政行為的個人和實體可能需要登記並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舊金山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電話:(415) 252-3100,傳真:(415) 252-3112,網址: sfgov.org/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