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企業入口被歸類為第 2、第 3 或第 4 類,那麼您需要進行改造以符合無障礙通行需求。
請將下列您可以採用的其中一種常見解決方案包含在您的計畫中(按優先順列):
改造建築物入口
看看您能否進行下列其中一項改造,使入口可以無障礙通行:
- 拆除門廊,在入口搭建斜坡
- 把門加寬
- 安裝電動門控制器
- 使用傾斜式或平台式升降機
如果以上項目適用,請在計畫中指明您將如何進行改造。
如果您無法改造建築物,請考慮這些外觀的改變
請在計畫中說明,您是否由於某種物理限制而無法改造建築物。
然後,看看您能否改而:
- 改變人行道的坡度(第一選擇),或
- 安裝坡道以使入口可通行(第二選擇)
將您的選擇納入計畫中。
如果您的計畫涉及改造人行道或路緣,請致電 415-558-6060 聯絡工務局的街路課以進行審批。
技術上不可行或不合理的困難
在某些情況下,擬議的改造可能在技術上不可行或造成不合理的困難。
與業主或租戶合作制定計畫,使企業以其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務。
可能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 路邊服務
- 送貨上門
- 安裝滑動窗
任何替代方法都應盡可能使身心障礙者獨立地獲取商品或服務,並且不會對他們健康或安全構成威脅。
您必須獲得批准才能使用替代送貨方式。明確記錄無法進行上述的物理修改,然後提交給法規遵循部門和/或無障礙上訴委員會 (Access Appeals Commission, AAC) 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