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本中心絕不容忍任何成人虐待兒童的行為。本中心不會使用任何有害的懲罰措施。我們的工作人員將依法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觀察到或懷疑的虐待兒童行為。
目的:保護我們照顧的兒童。
遵守州強制報告法律。
程式:
- 使用粗俗語言或有任何不當行為的成年人將被要求離開場所。
- 如果肇事成年人不離開,孩子們將被帶到另一個區域。
- 任何成年人之間,無論是工作人員、家長/法定監護人或訪客,發生爭執都是不被容忍的。
- 如果員工之間發生分歧,應到辦公室或休息室安靜地透過溝通解決。如果需要調解人,應通知現場主管或負責人。
- 如果家長/法定監護人在中心園區內發生爭執,必須到園區外解決。如有需要,工作人員可以嘗試幫助他們表達分歧。
- 如果成年人開始推擠、毆打、掌摑或揮舞武器,請撥打 911 並將兒童帶到安全的地方。
- 在家長/法定監護人和/或工作人員與中心的第一次入職培訓會議上,告知他們這項政策,並說明中心對不當行為將採取零容忍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