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董事會成員: 約翰·巴蘭斯基 莉迪亞·伊利 藤岡源 愛德華·帕里永 亞歷克斯·蘭茨伯格 費爾南多·馬蒂 尚蒂·辛格通告
會議政策
便利設施申請:如果您需要翻譯服務、手語翻譯或任何其他便利設施,請至少提前 72 小時致電 (415) 234-0271。語言/聽力障礙人士請致電 TTY/TDD (415) 701-5503。
如需獲得與殘疾相關的改造或住宿,包括輔助設備或服務,以便參加會議,請至少在會議開始前 48 小時聯繫 Kyra Geithman ( kyra.geithman@sfgov.org ),週一會議除外,其截止時間為前一個週五下午 4:00。
根據紐約市《數位活動、演示和會議無障礙指南》,所有 HSFOB 會議均可選擇線上參會。線上參會選項將於會議開始前至少 48 小時在會議頁面上發布,週一會議除外,週一會議的截止日期為前一個週五下午 4:00。
資料:會議結束後 72 小時內或議程包送達委員會成員後分發給委員會成員的任何資料均可在https://sf.gov/public-body/housing-stability-fund-oversight-board上取得。
公眾意見:公眾可在任何實質議程項目和一般公眾意見徵詢期間發言。一般而言,公眾意見徵詢時間限制為每人每項目兩分鐘。主席可依希望發言的人數或聽證會時長,將意見徵詢時間限制為一分鐘。所有時間均為預估時間。
根據2023年2月22日的HSFOB會議,HSFOB仍將允許民眾透過電話發表評論。電話聯絡方式將在會議召開前至少48小時提供,週一會議除外,週一會議的截止時間為前一個週五下午4:00。
使用發聲設備:本會議禁止使用手機、傳呼機及類似發聲電子設備。主席可下令將任何負責發聲或使用手機、傳呼機或其他類似發聲電子設備的人員驅逐出會議室。
根據《舊金山遊說者條例》(《舊金山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第2.100至2.160條),任何影響或試圖影響地方政策或行政行動的個人,均須登記並舉報其遊說活動。如需了解更多關於《遊說者條例》的信息,請聯繫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電話:(415) 252-3100,傳真:(415) 252-3112,網址:http://www.sfgov.org/ethics / 網址:http: //www.sfgov.org/ethicsics/
了解陽光條例賦予您的權利
(《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 章)
政府的職責是服務公眾,在公眾的監督下做出決策。市和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旨在處理民生事務。本條例確保市政事務的審議在公眾面前進行,市政運作也接受公眾的審查。
如需了解您在《陽光條例》下的權利的更多資訊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聯絡《陽光條例》工作小組。
陽光條例工作小組
市政廳,244室
卡爾頓·B·古德利特博士廣場1號
舊金山,CA 94102-4689
電話:(415) 554-7724,傳真:(415) 554-5784
電子郵件: sotf@sfgov.org
《陽光法令》的副本可從陽光法令工作小組秘書處、舊金山公共圖書館或市政府網站http://www.sfgov.org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