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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802
根據公平政治實踐委員會(“FPPC”)第 18944.1 號條例的要求,舊金山藝術委員會必須在門票/通行證發放後 30 天內,在其網站上顯著位置發布以下有關門票或通行證發放的信息,並使用 FPPC 提供的表格:
查看票務分發政策
- 接收票或通行證的人的姓名;或者,如果票或通行證分發給非市政府組織,則需提供該組織的名稱、地址、描述以及提供給該組織的票或通行證數量;
- 事件描述;
- 事件發生日期;
- 票面價值;
- 每人獲得的票或通行證數量;
- 如果車票或通行證是應公職人員的要求發放的,則需註明要求發放車票或通行證的公職人員姓名;
- 對分發所依據的公共目的進行描述,或說明票據或通行證是作為官員的收入進行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