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車輛要求
政策:托兒中心工作人員在運送兒童時,將盡一切可能確保兒童安全。
目的:確保兒童在運送過程中的安全。
遵守州法律。
程式:
- 兒童保育計畫使用的車輛將依照州法律規定在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牌照並登記,併購買保險。牌照要求「運送兒童的車輛必須處於安全運行狀態,並配備安全座椅或安全帶」。
- 車輛將配備急救箱和所有被運送兒童的緊急訊息,包括以下訊息,以便在駕駛員無法回應急救人員的呼叫時使用:
- 姓名、地址、所有緊急聯絡電話號碼
- 一張孩子的寶麗來照片,上面貼著名字標籤。
- 醫療保險資訊
- 兒童的任何過敏史和/或所需藥物
- 車輛將配備可正常使用的暖氣和空調,以確保兒童在乘車過程中感到舒適。
- 車輛將配備雙向無線電或車載電話,以便服務提供者在車輛發生故障或緊急情況時可以呼叫援助。
- 備用車輛將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命,並在緊急情況下可立即派遣。
- 以下政策聲明將在每輛車內醒目張貼並強制執行:「禁止吸煙」、「禁止大聲播放收音機或磁帶」和「係好安全帶」。
- 車輛將每週進行檢查,以確保其內外清潔安全。檢查模板見I-5部分。
- 車輛將配備一本筆記本,其中包含每週安全檢查清單及已進行的糾正措施;傷害報告表;行程單,用於記錄目的地、里程、出發和返回時間;以及乘客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