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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頁面

適用性標準

檢查場地緩解計畫審查的項目標準

對於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標準的項目,在申請建築許可證之前,需要進行場地緩解計畫審查和合規性審查:

A. 對棕地進行土壤擾動(50立方碼)

棕地是指已知或疑似受到污染的設施,或與三藩市物業資料圖(SFPIM) Maher 區域圖層有任何重疊的地塊。

如果您的專案涉及棕地擾動,請在首份場地平整圖、平面圖或地下室平面圖中註明土壤擾動體積的估算值。此體積估算值必須由建築師或工程師簽署蓋章認證。

在棕地上擾動至少 50 立方碼土壤的項目將受到衛生法規 22A(馬赫條例)的約束。

B. 棕地上的新型敏感用途

有關棕地定義,請參閱前一節。

敏感用途場所是指弱勢族群(懷孕人士們、兒童、老人或患有疾病的人)可能居住或經常長時間停留的場所。例如附屬住宅單元 (ADU)、住宅、集體宿舍、社區花園、日間照顧中心、學校或醫院。

在棕地上提出新的敏感用途的項目須遵守《衛生法》第 22A 條(馬赫條例) 。

C. 亨特斯角造船廠地塊上的土壤擾動(任何規模)

在 SFPIM 的 Hunters Point Shipyard Parcels 圖層上擾動土壤的專案須遵守《健康法規》第 31 條。

D. 大面積地塊(大於0.5英畝)上的粉塵產生

產生粉塵的活動包括拆除、建築和土壤擾動。土壤擾動的例子包括挖掘、開挖、開溝、平整土地、土壤搬運、土壤運輸和回填。

若要尋找您專案的地塊大小,請在SFPIM上搜尋您的房產,點擊左側的「房產」選項卡,然後點擊「評估員摘要」。

如果您的專案地塊面積大於 0.5 英畝,但工作區域明顯較小,請聯絡dph-sitemitgeneral@sfdph.org尋求協助。

在面積超過 0.5 英畝的土地上產生粉塵的建築項目須遵守《衛生條例》第 22B 條(建築粉塵條例) 。

如有任何疑問,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dph-sitemitgeneral@sfdp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