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使命
人權委員會紮根於社區,致力於維護公民權利、維護尊嚴、促進舊金山的公平結果,服務於該市的反歧視法。
人權委員會:
- 調查並調解歧視投訴
- 解決歧視的社區糾紛
- 提供技術援助
委員會
人權委員會(HRC) 既指市部門,也指制定政策的委員會。
市長任命人權委員會成員。委員人數最多為 11 名。
部門
- 公民權利
- 社區參與
- 種族平等辦公室
歷史
人權委員會於1964 年由約翰·F·雪萊市長成立,當時名為“人際關係臨時委員會”,此後,該委員會不斷發展壯大,以響應舊金山解決偏見、不容忍、偏執和歧視的根源和問題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