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
預算和撥款委員會
監事會預算和撥款委員會的例會議程和會議記錄。
機構
預算和撥款委員會
監事會預算和撥款委員會的例會議程和會議記錄。
關於
預算與撥款委員會由五名全職成員組成,每年2月1日至8月1日期間召開會議,或在董事會主席以書面形式確定的其他時間召開會議。除非主席另有指定,預算與撥款委員會的成員應包括三名預算與財務委員會的成員。
每年3月1日,預算和撥款委員會主席應向委員會提出動議,詳細說明未來幾個月的預算流程,包括但不限於:委員會預計在3月至6月期間舉行的聽證會主題;委員會確定並公開傳達其預算政策優先事項的流程;委員會是否會安排全體委員會就市長的預算指示、市長的預算優先事項、市長提出的預算、委員會提出的支出
根據《行政法典》第三章的規定,委員會應在每個財政年度收到市長提交的預算優先事項後,就這些優先事項舉行公開聽證會。聽證會結束後,委員會應擬定一份動議,供理事會審議,以回應市長提交的預算優先事項。
委員會在審議市長提出的預算案時,應邀請公眾積極參與,包括在每次委員會會議上對整個預算案發表公眾意見;委員會主席應在委員會投票決定是否將年度撥款條例提交董事會審議前至少 72 小時,在董事會網站上公佈至少一份擬議支出計劃,說明預算中可用資金的擬議分配情況。
聯絡資訊
地址
Board of Supervisors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City Hall, Room 244
San Francisco, CA 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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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辦事員:布倫特·賈利帕415-554-7712
電子郵件
辦事員:布倫特·賈利帕
Brent.Jalipa@sfgov.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