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重返社會委員會的宗旨是協調本地各方力量,為即將離開三藩市縣監獄、三藩市青少年司法安置機構、加州懲部門和康復部設施以及美國聯邦監獄管理局設施的成年人提供支持。委員會向市長、市參事會、公眾以及任何其他相關機構提供關於服務於該群體的項目、該群體面臨的障礙、滿足該群體需求的最佳實踐以及相關項目和實踐的資金來源的準確全面的信息。委員會在聯邦和州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協調所有相關公共和私營部門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資訊共享、規劃和接觸。欲了解更多信息,請造訪Reentry SF 網站,致電 (415) 553-1593,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reentry.council@sfgov.org。
委員會由25名成員組成。以下16個機構在委員會中均有一名代表:市長、市參事會、公共辯護律師辦公室、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治安官部門、警察局、成人緩刑局、青少年緩刑部門部門、經濟和勞動力發展部、民眾服務局部門、公共衛生局、兒童撫養服務部門、兒童、青少年及其家庭部門、無家可歸和支持性住房部門、三藩市三藩市高等法院、美國法院懲部門和康復部緩刑部門以及前高等法院服務部門。這16個機構各自委派一名代表。
其餘7名成員必須是三藩市縣監獄、加州懲部門和康復部下屬機構和/或美國監獄管理局下屬機構的前服刑人員。市長任命這7名成員中的3名。在這3名成員中,至少1名在任命時年齡必須在18至24歲之間,且至少1名必須具備為刑滿釋放人員提供服務的專業知識。市參事會任命其餘4名曾服刑人員。在這4名成員中,至少1名必須具備為刑滿釋放人員提供服務的專業知識,至少1名必須在任命前兩年內獲釋,且至少1名必須曾多次服刑。
委員會所有成員均不受《憲章》中關於必須是三藩市市及縣選民的規定約束。所有成員任期兩年,由任命機構決定是否繼續留任。成員可連任多屆重返社會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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