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申請在您的企業產生危險廢棄物
如果您產生危險廢棄物,您需要註冊您的企業。
支援訊息
特殊情況
如果您不再產生危險廢棄物
如果您的業務發生變化並且您認為不再產生危險廢物,請填寫:
將其返回至:
舊金山公共衛生部
環境衛生科
注意:危險物質和廢棄物
南凡尼斯大道 49 號,600 室
舊金山, CA 94103
我們將審核您的表格,檢查員將訪問您的企業以驗證資訊。
如果您的企業處理危險廢棄物
如果您的企業只產生普遍廢棄物
獲得協助
電話
支援訊息
特殊情況
如果您不再產生危險廢棄物
如果您的業務發生變化並且您認為不再產生危險廢物,請填寫:
將其返回至:
舊金山公共衛生部
環境衛生科
注意:危險物質和廢棄物
南凡尼斯大道 49 號,600 室
舊金山, CA 94103
我們將審核您的表格,檢查員將訪問您的企業以驗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