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與重點
在加州,地方機構成立委員會是獨立的監管機構,負責監督城市和特殊區域的邊界變更。
地方政府事務委員會(LAFCo)是加州立法機構在二戰後住房建設熱潮期間(1963年)設立的,旨在「遏制城市蔓延,促進有序治理」。它們受《科爾特斯-諾克斯-赫茨伯格法案》管轄。加州所有58個縣都設有LAFCo。然而,舊金山的LAFCo卻獨具特色。
由於三藩市市和縣已合併,且其管轄範圍內沒有未建制地區,因此三藩市財務委員會 (LAFCo) 不像其他地方政府財務委員會那樣負責監督併購或邊界變更。
我們的地方政府事務委員會(LAFCo)直到2000年才成立,當時發起了一項選民請願活動,旨在創建一個市政公用事業區(MUD),其範圍將擴展到布里斯班市。當時,
City Attorney路易絲·雷恩發表意見稱,在市參事會將此類提案提交選民投票之前,必須先成立地方事務委員會(LAFCo)。這是因為州法律規定,成立新的市政公用事業區必須經過LAFCo的審核和批准。 LAFCo已成立,首任主席為市參事湯姆·阿米亞諾。
清潔能源SF
最終,創建 MUD 和其他公共電力措施的運動失敗了,LAFCo 最終被賦予了監督和研究社區選擇能源計畫 CleanPowerSF 的職能。
2007 年,市參事會一致通過了第 146-07 號法令,該法令規定 LAFCo「就 CCA 計劃的開發、實施、運營和管理的各個方面向市參事會和其他機構提供建議」。
LAFCo與三藩市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簽署了一份價值210萬美元的諒解備忘錄,該備忘錄資助LAFCo開展CleanPowerSF計畫的研究、合約工作和人員投入。由此產生了一系列重要報告,涵蓋CleanPowerSF的治理結構、風險評估和實施,以及在當地建立再生能源項目將如何創造綠色就業機會。
對CleanPowerSF的監督仍是舊金山地方政府諮詢委員會(SF LAFCo)的重要職能。 LAFCo的資金來自這份諒解備忘錄,三藩市市和縣政府每年需從一般基金中撥付297,342美元。這筆款項用於支付執行官、法律顧問、委員會秘書工作人員、舊金山政府電視台(SF Gov TV)的薪酬以及其他費用。
特別研究機構
州法律賦予地方政府諮詢委員會(LAFCo)廣泛的權力,使其能夠開展有關市政服務的專案研究,而這正是舊金山地方政府諮詢委員會的一項重要職能。該委員會能夠協助和支持市政府進行研究和聘請專業顧問,並確保社區及其市政服務需求得到合理有序的發展。舊金山地方政府諮詢委員會進行的專項研究包括能源服務、潮汐能、垃圾處理、公用設施線路地下化、開源投票以及提高選民參與度等方面的研究。
委員會和會議
三藩市地方機構成立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其中三名成員由市縣市參事會從其成員中任命。市參事會也應從其成員中任命一名候補市參事。另外三名委員任命兩名公眾委員。委員會也可以任命一名候補公眾委員。公眾委員和候補公眾委員必須是三藩市市縣居民,且不得是三藩市市縣的官員或員工。
委員會會議通常在每月第三個星期五舉行,但八月和十二月因冬休和夏休而停會。 LAFCo辦公室位於市政廳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