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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縣警局監管委員會提交30天信函

公眾在與縣警局監管委員會溝通時,無需提供個人識別資訊或個人聯絡資訊,例如電話號碼或地址。書面溝通可以匿名提交,無需包含個人聯絡資訊。所有書面溝通,包括個人識別資訊或聯絡資訊,均可應要求向公眾提供查閱和影印,並可能出現在委員會網站或其他公共文件中。個人識別資訊或聯絡資訊不會被隱去。

Sheriff's Department Oversight 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