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本次會議根據《加州政府法典》第 54953 條和《宣布當地存在緊急狀態的市長公告》第二十四號補充規定透過電話會議舉行。 市政設計審查委員會成員 史賽克 (Kimberlee Stryker),主席;盧怡瑩、Abby Sadin Schnair、Janine Shiota、Paul Woolford議程
點名
Sunol Valley 水處理廠臭氧化工程 –第一階段
討論
批准第一階段的討論和可能的動議 SVWTP臭氧化項目
約30分鐘(演講:20分鐘,委員討論:15分鐘)
該項目先前未經過審查。
Servando Molina,CDM Smith 專案設計師
Bryan Dessaure,SFPUC 專案經理
Reggie Stump,SF Public Works BOA 建築師
邁爾斯史蒂文斯,景觀設計師
海洋海灘氣候變遷調適計畫 –第二階段
討論
批准第二階段的討論和可能的動議 海洋海灘氣候變遷調適項目
約35分鐘(演講:20分鐘,委員討論:15分鐘)
該項目之前已經過審核 2021 年 3 月 15 日 和 2021 年 4 月 19 日。
Anna M. Roche,SFPUC 專案經理
Monica Scott,SFRPD 專案經理
Paul De Freitas,建築師,SFDPW
James Munden,景觀設計師,Munden Fry Associates
布坎南街購物中心 –第一階段,單一審查
討論
批准布坎南街購物中心第一階段單一審查的討論和可能的動議
約35分鐘(演講:20分鐘,委員討論:15分鐘)
該項目先前未經過審查。
Brett Desmarais,SFDPW 專案設計師
Lauren Dietrich Chavez,SFRPD 專案經理
Winnie Chang,景觀設計師,SFDPW
員工報告
討論
約5分鐘
Joanne Lee,計畫副主任
新業務及公告
討論
(本計畫旨在讓委員提出新的議程項目供審議,報告最近的藝術活動並發佈公告。)
休會
行動
會議資源
通告
時間戳
議程最初發佈於 sfgov.org 22 年 5 月 12 日下午 2:10,PC
會議紀錄最初發佈於 sfgov.org 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 2:00,PC
會議記錄於 2022 年 6 月 6 日批准。
書面評論
我們鼓勵公眾透過發送電子郵件至art-info@sfgov.org提交意見。該電子郵件地址將在會議開始前 2 小時之前受到監控。在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所有評論將由藝術委員會工作人員大聲朗讀,每位評論者最多 3 分鐘的時間。在電子郵件的主旨中,註明會議日期和項目編號。注意:如果藝術委員會工作人員在議程項目期間大聲朗讀您的公眾意見聲明,這將被視為您對該特定項目發表公眾意見的機會。如果您的聲明已大聲宣讀,您將無法舉手對同一項目發表其他公開評論。
口頭評論
有關特定議程項目的公眾意見將在審議該項目之前或期間徵求。每位發言者對於每個議程項目最多可發言三分鐘,除非主席在會議開始時宣布了不同的時間長度。演講者不得將時間轉移給其他人。在公眾意見徵詢期內發言的任何人都可以提供其意見的書面摘要,並將其納入會議紀要,但不得超過 150 字。工作人員在閱讀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的評論之前將要求即時公眾評論,以確保所有公眾都有機會即時發表評論。
土地確認書
舊金山藝術委員會承認我們位於舊金山半島的原住民拉邁圖什·奧隆 (Ramaytush Ohlone) 未曾割讓的祖先故鄉。作為這片土地的土著管理者,按照他們的傳統,拉邁圖什·奧隆人從未放棄、失去或忘記他們作為這片土地以及居住在其傳統領土上的所有人民的看護者的責任。作為客人,我們認識到我們受益於在他們的傳統家園生活和工作。我們希望透過承認拉邁圖什社區的祖先、長輩和親戚並確認他們作為原住民的主權權利來表達敬意。作為一個致力於在舊金山促進多元化和公平的藝術和文化環境的部門,我們致力於支持美洲印第安人社區的傳統和當代發展。
文件
在 COVID-19 就地避難令期間,上述解釋性文件以及在向藝術委員會發布本議程後創建或分發的文件將僅以電子方式提供,請聯繫: Alyssa 的委員會秘書 Alyssa Ventre。或415-252-2255。
請注意:藝術委員會經常在藝術委員會議程發布後收到其他城市官員、機構或部門創建或提交的文件。對於此類文件或簡報,如果公眾尋求尚未提供給藝術委員會的文件,不妨聯繫原始機構。
會議程序
1. 議程項目通常會依序進行聽取。請注意,有時特殊情況可能需要打亂議程項目。為確保不錯過某個議程項目,建議在會議開始時到達。所有議程變更將由主席在會議結束時宣布。
2. 公眾意見將在委員會審議每個議程項目之前或期間徵求。每位發言者都可以在會議結束時主席指定的時間內發言,最多三 (3) 分鐘。
3. 在一般公眾意見徵詢期間,公眾可以就屬於藝術委員會管轄範圍內但未列入議程的事項向委員提出意見。
4. 在公眾意見徵詢期間發言的任何人都可以提供其意見的簡短書面摘要,如果不超過 150 字,則應將其納入正式文件中。與本次會議有關的書面意見應提交至art-info@sfgov.org 。
禁止使用電子設備
會議期間禁止響鈴和使用手機、尋呼機和類似的發聲電子設備,除非有必要遠端參加。主席可以下令禁止任何對本次遠距會議造成不當幹擾的人員參加。
陽光條例
政府的職責是為公眾服務,在公眾面前做出決定。市縣的委員會、委員會、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人民的事務。該法令確保在人民面前進行審議,並確保城市運作接受人民的審查。如需了解有關您根據《陽光條例》享有的權利的更多信息或舉報違反該條例的行為,請通過郵件聯繫管理員,陽光條例工作組,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244, San Francisco CA 94102-4689;致電 415-554 7724;透過傳真:415-554 7854;或發送電子郵件至sotf@sfgov.org 。
舊金山人可以印製一份《陽光條例》。這是《舊金山行政法典》第 67 章。
遊說者註冊和報告要求
《舊金山遊說者條例》(《舊金山運動和政府行為守則》第 2.100-2.160 節)可能要求影響或試圖影響當地立法或行政行為的個人和實體登記並報告遊說活動。
有關遊說者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電話:415/252-3100,傳真:415/252-3112,訪問sfethics.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