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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

土地利用與交通委員會會議

Board of Supervisors

會議詳細信息

日期和時間

如何參與

親自

Board of Supervisors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Legislative Chamber
City Hall, Room 250
San Francisco, CA 94122

概述

議程和會議記錄

會議資源

通告

萊文法案

根據加州政府法典第 84308 條,收到超過 500 美元競選捐款的監事會成員可能需要在會議記錄中披露該事實。各方及其付費代理人也可能需要在記錄中揭露任何符合以下揭露條件的、向監事會成員提供的競選捐款。如果監事會在最終決定作出前的 12 個月內從申請人或承包商、申請人或承包商的代理人或任何其他利益相關方收到超過 500 美元的競選捐款,則該監事會成員將被取消資格,並且必須在任何涉及商業、專業、貿易和土地使用許可證或許可以及所有其他使用權的議程項目上作出迴避;並且在最終決定後迴避的 12個月內,監事會成員不得接受、索取或指示申請人或承包商、申請人或承包商的代理人或任何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 500 美元或以上的競選捐款。以上聲明不構成法律建議。各方、參與者及其代理人應就法律要求諮詢各自的法律顧問。有關披露的更多信息,請訪問www.sfethics.org

議程項目資訊

同意議程或常規議程上的每一項內容可能包括:1)立法;2)預算和立法分析報告;3)部門或機構的說明信和/或報告;4)公眾來信。這些文件可在市政廳(地址: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244)或網站www.sfbos.org/legislative-research-center-lrc上查閱。

會議程序

舊金山市及縣監事會是該市及縣的立法機構。監事會下設若干常設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將就各項立法舉行聽證會,並鼓勵公眾成員在聽證會上作證。

對於委員會已經審議過的議案,全體委員會不會舉行第二次公開聽證會。

委員會程序不允許:1)對監事或其他作證人員的發言進行口頭或聽覺上的支持或反對;2)使用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3)攜帶標語牌進入會議室或在會議室展示標語牌;或4)在會議室站立。除市府代表外,每位公眾成員的發言時間均由主席或會議主席在每次議題或公眾評論開始時設定,且發言時間不得超過規定時間的兩倍;但使用口譯服務的公眾發言者可獲得雙倍的發言時間。公眾成員如需展示文件,應在發言期間將文件放置在實體投影機上,並在希望螢幕恢復會議直播時移除文件。

重要資訊:鼓勵公眾在委員會和理事會會議上作證。無法出席會議的人士可在會議開始前向市政府提交關於議程項目的書面意見,以供正式公開記錄。書面意見應提交至理事會或理事會書記: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244, San Francisco, CA 94102。未在聽證會前收到的意見也可遞交至理事會或理事會書記官,並將與各位成員分享。

版權聲明:所有在公開庭審期間直播的系統內容均受高頻寬數位內容保護(HDCP)保護,以防止受版權保護或加密的內容透過未經授權的裝置顯示或傳輸。希望使用法庭數位、音訊和視訊技術的公眾成員不得在公開庭審期間顯示受版權保護或加密的內容。

議程資料包:可在 www.sfbos.org/meetings 取得。會議將在 SFGovTV 上播出,網址為www.sfgovtv.org或有線電視頻道 26、28、78 或 99(取決於您的服務提供者)。

語言翻譯員

為確保服務到位,我們提供西班牙語、中文和菲律賓語的語言服務。如需語言服務,請至少提前兩個工作天提出申請。如需了解更多資訊或申請服務,請聯絡bos@sfgov.org或致電 (415) 554-5184。
傳譯服務:所有常規及特別市參事會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會議將提供西班牙語、中文以及防疫文字的傳譯服務業務,但必須在會議前至少兩(2)個工作日做出請求,以確保能夠獲得傳譯服務。 將因應請求提供輪流翻譯服務,以便民眾向相關政府機構發表意見。 如需更多資訊或要求相關服務,請寄至bos@sfgov.org或致電 (415) 554-5184 與我們聯絡。
成語解釋:為中國語、菲律賓語和西班牙語的翻譯提供服務,為您提供有關 (2) 日團聚之前的說明。有關服務請求的更多信息,請發送至bos@sfgov.org或致電 (415) 554-5184。
TAGA SALIN-WIKA:Ipaabot sa amin ang mga kahilingan sa pag salin-wika sa Kastila,菲律賓語 ng 印度語 bababa sa dalawang araw bago ang pulong 的 Tsino。 Makakatulong ito upang tiyakin na ang mga serbisyo ay nakalaan at nakahanda。 Para sa dagdag kaalaman o para humiling ng serbisyo, maki pagugnayan po sa bos@sfgov.org o tuwag sa (415) 554-5184。

《美國殘疾人法案》(ADA)和合理便利措施

《美國殘疾人法案》(ADA)第二章規定,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例如舊金山市和縣政府)提供的所有項目都必須方便殘疾人使用。 ADA和市政府政策要求殘疾人平等享有所有市政府服務、活動和福利。如果您認為您在ADA下的權利受到侵犯,請聯絡ADA協調員。第90-10號法令在行政法規中新增了第2A.22.3條,該條採納了全市範圍內的《美國殘疾人法案》合理調整政策。

會議提供即時字幕,並透過SFGovTV(www.sfgovtv.org)或有線電視26、28、78或99頻道(取決於您的服務提供者)進行直播。理事會和各委員會的會議議程和會議記錄可在理事會網站www.sfbos.org上查閱,並符合聯邦無障礙委員會(Federal Access Board)第508條網站開髮指南。如需合理便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Board.of.Supervisors@sfgov.org,或致電(415) 554-5184或(415) 554-5227(TTY)。根據理事會議事規則1.3.3,除法律要求為殘障人士參與會議而必須允許的情況外,公眾不得在理事會及其委員會的會議上進行遠端發言。如果您需要根據《美國殘疾人法案》(ADA)獲得合理便利,並希望遠端參會,請聯絡書記官辦公室提出申請,並說明您無法親自到場參會的具體功能限制。請至少提前兩個工作天提出申請,以確保遠距參會安排妥當。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聯絡ADA協調員Wilson Ng,電子郵件地址為Wilson.L.Ng@sfgov.org。

了解您在陽光法案下的權利

市縣各委員會、理事會及其他機構的設立旨在處理人民事務。本條例確保所有審議過程均在人民面前進行,並確保市政運作接受人民監督。如需了解您在《陽光法案》(舊金山行政法規第67章)下的權利,或舉報違反該法案的行為,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繫陽光法案工作小組:郵寄至1 Dr. Carlton B. Goodlett Place, Room 244, San Francisco, CA 94102;致電(415) 554-7724;傳真至1496499674市民可造訪www.sfbos.org/sunshine,線上列印《舊金山行政法規》第67章,免費取得《陽光法案》文字。

道德要求

根據《舊金山遊說條例》(競選與政府行為準則第2.100條),影響或試圖影響地方立法或行政行為的個人和實體可能需要登記並報告遊說活動。有關《遊說條例》的更多信息,請聯繫舊金山道德委員會,地址:25 Van Ness Avenue, Suite 220, San Francisco, CA 94102;電話:(415) 252-3100;傳真:(415) 252-3112;網址:www.sfgov.org/ethics。

根據《競選和政府行為準則》第1.127條,任何在土地用途事項中存在經濟利益的個人或實體,不得向上述委員會或機構待決的土地用途事項的監事會成員、市長、市律師或候選人提供競選捐款。此限制自土地用途事項開始之日起至上述委員會或機構作出最終決定之日止,或任何針對該決定向其他市政府機構提出的上訴解決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有關此項限制的更多信息,請訪問www.sfethic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