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票簡釋委員會的運作

瞭解這個委員會如何運作及如何參與委員會的會議。

簡介

選票簡釋委員會 (Ballot Simplification Committee, BSC) 以簡明的語言文字,為每項本地選票議案準備客觀持平的概要。概要,或稱為「摘要」,用作解釋每項議案的主旨及重點,包括四個章節:

  1. 現況
  2. 建議
  3. 投「贊成」票的意思
  4. 投「反對」票的意思

總括而言,這些摘要需要以儘量接近八年級學生的閱讀水平撰寫,篇幅長度以三百字或以下為限。如委員會因應議案的複雜性及範疇決定需要篇幅較長的摘要,摘要的篇幅長度可以超過三百字的限制。

委員會亦負責審閱及準備《選民資料手冊》內的其他資訊,例如「常見問題」及刊登於手冊內,稱為「名詞解釋」的詞匯表。

擬定摘要的程序

市府律師會就每項議案準備一份摘要的初稿。委員會根據該份初稿進行討論及修改。這階段的委員會工作,通常是不准許公眾人士參與意見。

當委員會同意採納一份初稿,公眾人士便可以開始提出意見,一般來說每人的發言時間上限為三分鐘;事前毋須提供發言稿。委員會懇請發言人士指明他們希望修改摘要初稿的哪一部份,及建議有關修改的原因。

在公眾人士提出意見之後,委員會會考慮每項修改的建議,及決定是否需要修訂摘要初稿。委員會五位有權投票的成員隨後投票,決定是否採納有關的摘要。至少需要三位成員同意,有關摘要才會被採納。

重議摘要的程序

當委員會通過採納一份摘要,任何人都可以在摘要獲採納的24小時之內向選務處書面提出,要求委員會重議。每份摘要一經採納,其內容及要求重議的截止日期,將會儘早在此網頁上公布。

委員會將於公開會議研究每項重議的要求,在聽取公眾人士意見之後,決定是否修改有關摘要。至少要三位成員投票同意才能修改。就重議摘要的事宜,委員會擁有最終的決議權。

重議要求必須指出:

  1. 申請人要求修改摘要內的哪些用語
  2. 申請人建議的使用的修改用語
  3. 有關建議的原因

重議摘要的要求必須以電郵方式發送至 BSC.clerk@sfgov.org 或於親身於辦公時間內把書面要求交到選務處。

委員會的成員

選票簡釋委員會共有五位有權投票的成員,他們必須為三藩市居民及登記選民。委員會成員主要來自新聞、教育工作,及文字傳播界。

市議會委任的三位成員:

  • 其中兩人必須由國家電視藝術和科學學院(北加州分會),或北加州廣播工作者協會提名
  • 另一人必須由三藩市婦女選民聯盟提名

市長委任的兩名成員:

  • 其中一人必須由太平洋媒體從業員工會(以前稱為北加州報業工會)
  • 另一人必須是由三藩市聯合校區學監推薦的教育閱讀專家

市府律師派代表擔任當然成員,但沒有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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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July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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